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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诉“今日头条”侵权索赔逾千万

2014-06-25
来源:北京日报

  围绕版权纠纷,“今日头条”又陷漩涡。昨日,搜狐公司宣布对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今日头条)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目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已正式受理诉讼。

  搜狐方面代表律师、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徐丹丹介绍,今日头条在抓取内容之外,还人为制造今日头条网站和原文网站的混淆,构成对原文网站以及权利人的不正当竞争。搜狐对今日头条共提起了两项诉讼,分别针对著作权侵权行为以及不正当竞争的侵权行为,分别赔偿100万和1000万元,北京市海淀区法院都已受理。

  搜狐方面表示,今日头条的侵权模式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直接抓取复制使用搜狐网、搜狐网手机版以及搜狐新闻客户端里的文章、图片,将内容转换成XML(扩展标记语言,用于记录电子数据)存放于自己服务器上,用户浏览新闻时,将XML内容通过APP(手机软件)渲染成新闻页面呈现给用户;第二种则是更为隐蔽的“深度链接”形式,用APP内置的浏览器框架嵌套显示第三方的新闻页面,还在其移动端软件的网页上端设置原文链接地址,但同时,今日头条在页面上增加自己的推广内容、评论内容等。

  搜狐相关负责人称,在近期经过媒体的大规模报道之后,今日头条停止了对搜狐内容的第一种转码侵权,目前主要采取第二种“深度链接”方式。

  “它在APP软件首页增加了原文的网址链接,让网友误以为进入搜狐网站。但用户的浏览评论都发生在今日头条自己的网页上,用户的行为也发生在今日头条服务器上。”搜狐公司移动新媒体事业部主管朱建波表示,“深度链接”同样是一种侵权行为。目前,搜狐已经对五六月间今日头条的盗版侵权行为进行取证,共涉及630多篇稿件。

  昨天下午,今日头条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他们对这一起诉尚不知情,目前还未收到任何法院通知。法律人士对此解释,依照流程,法院受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后,距离被告收到法院通知通常需要一段时间。

  随后,今日头条在官方微博上做出声明称,今日头条此前与搜狐公司的诸多部门都保持着友好的合作往来,搜狐不仅主动要求导流量,还主动为今日头条适配接口。

  在此前一轮风波中,针对侵权质疑,今日头条曾发布声明,解释称今日头条如同搜索引擎一样,只和网络媒体合作,遵守爬虫协议,并不存在侵权问题。昨日,搜狐方面反驳了今日头条的这一解释,称今日头条未如搜索引擎般公布“爬虫”的用户协议,导致搜狐无法屏蔽对方的抓取侵权。此外它在第三方内容源上私自嵌套“

[责任编辑:黃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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