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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副主席潘逸阳接受调查

2014-09-17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潘逸阳接受组织调查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潘逸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潘逸阳被查 系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中新社北京9月17日电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潘逸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这是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7日透露的消息。
 
  公开资料称,潘逸阳生於1961年8月,广东惠阳人,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
 
  潘逸阳在广东、江西、内蒙古工作过,曾任广东省佛山市政策研究室干事、共青团广东省佛山市委副书记、共青团广东省委副书记、中共广东省广州市委常委、中共江西省新余市委书记、中共江西省委常委等职。
 
  2010年,潘逸阳来到内蒙古,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政府党组副书记兼内蒙古行政学院院长。
 
  值得注意的是,这位官员还是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今年9月,潘逸阳的名字还多次出现在媒体报道中,包括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等。
 
  截至记者发稿时,内蒙古自治区官网的自治区领导一栏有列着潘逸阳的名字和简历。
 
  简历
 
  1978.3—1982.1 中山大学数学力学系力学专业学习
 
  1982.1—1983.6 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十一处干部
 
  1983.6—1989.5 广东省佛山市政策研究室干事、市委书记秘书(副科级;其间:1987.3—1989.5在广东省顺德县大良镇挂职任党委副书记)
 
  1989.5—1991.8 共青团广东省佛山市委员会副书记
 
  1991.8—1992.9 共青团广东省佛山市委员会书记
 
  1992.9—1992.12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副书记、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书记
 
  1992.12—1995.7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副书记(其间:1993.3—1995.7在中山大学政治经济专业学习,结业并获硕士学位)
 
  1995.7—1998.3 共青团中央常委、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书记
 
  1998.3—1998.12 广东省广州市委常委、从化市委书记、从化市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1998.12—2001.12 江西省新余市委书记、新余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1996.3—2001.6在中山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毕业并获哲学博士学位;1998.9—1999.1在中央党校第31期进修班学习)
 
  2001.12—2003.9 江西省委常委、省委农工部部长
 
  2003.9—2010.10 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赣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其间:2004.11—2005.1在中央党校第36期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2008.9—2008.12参加中组部在国家行政学院举办的第3期省部级干部英语强化班学习;2009.10—2009.11参加中组部在美国乔治城大学举办的金融风险防范与危机管理专题研究班学习)
 
  2010.10—2010.1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0.11—2011.2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1.2—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政府党组副书记兼内蒙古行政学院院长(其间:2012.9—2012.11在中央党校第52期省部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
 
  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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