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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會或議治港策

2014-10-20
来源:香港商報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今將在京召開。在全會召開前不久,香港旺角剛剛發生暴力衝警事件。在香港佔中行動尚無趨緩之際,以法治為主題的全會或將再次重申中央「依法治港」的原則,以明確中央針對當前香港局勢的基本立場。
 
  據中通社報道,自1997年以來,共有3次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討論了治港政策,分別是2004年以加強黨建為主題的十六屆四中全會、2006年以構建和諧社會為主題的十六屆六中全會以及2010年討論「十二五規劃」的十七屆五中全會。
 
  3次全會通過的決定在涉港部分的表述大體相同,100字左右的內容分為3個方面,即堅持「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在「愛國愛港」旗幟下,廣泛團結香港各界人士,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這3方面內容也基本概括了胡溫時期的中央治港政策。
 
  然而,中央全會也會根據現實情況作出針對性的立場宣示。例如2003年23條立法受阻之後,2004年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中,便加入了「堅決反對外部勢力干涉香港、澳門事務」。
 
  ●或議涉港兩內容
 
  分析人士認為,當前香港政改根本意義上仍屬於法律性問題,即如何在現有法律框架內推進民主政治進程。正因此,以法治為主題的四中全會有可能再議中央治港方針。
 
  中通社引述智囊級香港問題學者表示,四中全會或涉及兩方面治港之道:其一是強調香港政治問題的解決仍須依照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8月31日的決定,這也是當前社會各界所應達成的最大公約數;其二是用法治的方式解決當前爭端。中央將支持港府依法懲治危害社會秩序的行為,以維護香港的法治環境。
 
  ●將建多位一體法治指引
 
  北京學者表示,此次四中全會召開的一大意義還在於中共法治理念的更新。除了依法治港治澳之外,「法治」的外延還包括遵守憲法,加強立法、司法改革,制度反腐,「黨規治黨」等多個層面,而這些內容此前分屬於黨建、反腐、港澳政策、法律等不同領域。
 

  此次四中全會,中央將首次全面闡述當前法治問題,並作出統一的理念部署,形成多位一體的法治指引。法治工作將由此成為中央統籌之下的系統工程,而不再由不同領域的主管部門各自為政。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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