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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成为国家治理的“老大”

2014-10-20
来源:华商报

 

  今日开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或将在历史上写下浓重一笔。因为,备受舆论关注的“依法治国”事项,将全面部署推进。也就是说,法治中国这一承载了无数国人梦想与寄托的构想,将加速上路。尽管“依法治国”与法治的表述,更多是从宏观领域来对国家治理进行解读,但这些看似宏大而宽泛的概念,最终都会映照为所有人的权利与梦想。

  权利是什么?梦想又是什么?其实,一点也不复杂。所谓权利,就是你所拥有的诸多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东西,不会轻易被人剥夺;所谓梦想,就是你有权利渴盼更加美好的生活,并且,有实现的机会与可能。具体而言,不被有毒食品戕害,是你的权利;足够而充分的向上流通渠道,是你的权利;远离PM2.5的侵扰,是你的权利;你去政府机关办事,不被刁难,也是一种权利……

  换言之,所有的权利与梦想,都最终指向一种有尊严的生活。很难想象,在法治不彰的时代里,个人可以有足够的尊严,个体可以有足够的机会畅想梦想,所以,在人类前行的步伐中,法治一直都是一项重大的命题。但是,法治不会从天上掉下来,浓烈的人治思维,横亘许久的“人大于法”的意识,长久地盘桓在这个社会之中,在不受约束的权力眼中,权利从来都是渺小而孱弱的。因此,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法治中国的现实投射,就是从另一个角度,开启对个体权利的呵护与捍卫。

  所以,依法治国中法治的要害在于一个“治”字。“治”什么?治理社会事务;怎么“治”?用宪法、用法律说话,彻底摒弃浓郁的“人治”思维、“人大于法”的情景。简单说,所谓法治,就是要让法律成为国家治理的“老大”,任何人及任何权力,都要在宪法及法律的框架内,依照规矩行事,而不是随心所欲、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如果说,高企的反腐大潮,是官员个体角度的一种强力约束;如果说,政府层面的“简政放权”,是一种更宏观领域的自我约束,那么,此番“依法治国”,则是一种全局性的调整,则是一种高屋建瓴的权利捍卫。目前,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成,所以,未来的日子里,如何树立起法律的权威,如何让法律在国家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如何依法行事,就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课题。

  去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改革的号角。但必须要看到的是,在无数“硬骨头”挡道的改革进程中,任何的利益调整,都离不开各个层级的激烈博弈,此时此刻,就尤其需要法律大显身手,就需要用法治的思维为改革破冰。有媒体说,法治是一个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标志,也是改革成功与否的界限,此语可谓一语中的,也捏住了改革的要害。毕竟,没有法律的保驾护航,没有法治的强力驱动,再美好的改革构想,恐怕也只能幻化成为泡影。

  不得不说,所有治理的终极指向,只能是公众福祉。正如《学习时报》所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是共产党执政的最大“合法性”。所以,当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核心议题,可谓切中肯綮,有着极强的现实及历史意义;同时,我们亦可以窥见,执政党在国家治理上的信心与决心。作者:曹旭刚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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