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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追逃关键目标:滇原书记

2014-10-21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讯】澳洲两大媒体集团——新闻集团和费尔法克斯集团昨日均在各自旗下报纸刊登文章,称澳方已同意协助中方的追逃追赃行动。费尔法克斯集团记者援引澳洲联邦警察亚洲地区负责人布鲁斯·希爾的话说,没收逃逸贪官资产的行动将在几周内展开。

  《悉尼先驱晨报》援引希爾的话说,中国国家安全局与澳洲联邦警察已就一份优先处理名单达成共识,这份名单是从一份百人左右的大名单中挑出来的,涉案金额达数亿澳元(1澳元约合6.8港元)。

  出逃12年高严入澳籍

  根据《澳洲人报》网站报道,原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吉林省省长、中共云南省委书记高严将是此次行动的一个关键目标。根据澳洲联邦警察局的确认,这些嫌疑人现在都已加入澳洲国籍并取得了永久居留权。在过去几年中,通过投资和商业移民的掩护,他们往澳洲非法转移了大量资金。

  「他们并不是一夜之间忽然离开中国,身上也没有大量的现金。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是小小翼翼并且精心策划的。」希爾说。他还解释,最典型的做法是,贪污官员把自己的配偶和孩子先送到国外,然后利用他们来转移财产。官员名下几乎没有任何财产,这也就是所谓的「裸官」。这样一来,在国内有任何风吹草动,贪官就逃到国外与家人团聚。

  「一段时间以后,贪官们开始把转移的钱用来购置房产和股票,或者另开银行账户。这样一来,这些钱就变成了他们的合法资产。」希爾说,「但这些钱从一开始就不是他们的合法收入,这是他们在中国贪污所得并转移到海外的。」

  外交部:坚决惩治腐败

  针对有关澳洲警方同意协助中国境外反腐追赃的报道,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昨日说,中方希望与包括澳洲在内的有关国家开展追逃追赃合作,共同打击贪污腐败犯罪。

  华春莹在当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强调,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反腐败和境外追逃追赃工作。在惩治腐败问题上,态度坚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腐败分子不论逃到天涯海角,都一定要将其绳之以法。」华春莹说。

  据华春莹介绍,截至今年9月,中方已与包括澳洲在内的63个国家缔结司法协助、引渡和移管被判刑人等条约。

  目前,中国和澳洲之间尚无引渡协议,导致一些贪官滞留澳洲不归。但《悉尼先驱晨报》报道,对於违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人员,澳方可以考虑相关引渡请求。澳洲和中国都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方。

  澳移民政策庇护贪官

  正因为中国和澳洲之间尚无引渡协议,导致一些贪官滞留澳洲不归。澳洲2012年推出「重大投资者」签证,上周又宣布将於明年推出「高端投资者」签证。获取这两种签证分别需要投资500万澳元和1500万澳元,其他如英语水平等移民条件则相对宽松。通过审批后,申请人需分别等待4年和1年即可获取澳洲永久居留权。一些人担心此类签证正被贪官和不法商人利用,,以大量金钱换取更快更短审批的时间和相对宽松审批的条件。

  在回应澳洲该新签证政策时,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就曾表示:「我们愿与澳方加强追逃追赃合作,希望得到澳方的配合。贪污腐败分子在海外不应有容身之处。」

  希爾表示:「所有犯罪分子都会自动寻找最薄弱环节,(在追逃追赃问题上与中国合作)就是想告诉那些贪官,别以为逃到澳洲就能幸福地生活下去了。」

  专项行动「海淘」贪官

  澳媒报道称,这次双方的合作动力来自中国警方启动的一项代号为「猎狐2014」的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专项行动。

  7月22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猎狐2014」专项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於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同时,「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立,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任负责人,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员由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八单位负责人士组成。将通过建立动态的外逃人员数据库、加强国际反腐败执法合作等方式压缩外逃官员的生存空间。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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