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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為基礎 對話才有出路

2014-10-22
来源:香港商报

  結束「佔中」終於露出一點曙光,政府與學聯昨日卒之走進談判大門,就本港政改問題開展了首次對話。對話無疑是個好開始,但實難寄望一次對話便能解決一切﹔可以肯定的是,唯有以法治為基礎,對話才能看到出路。「政治問題政治解決」,絕對是個偽命題﹔由「佔中」以至普選,均必須在法治框架內解決。

  今次對話,雙方互相尊重,氣氛坦誠友好,無疑向全港市民展現了一個和平、理性、文明的討論,這正好反襯了「佔中」的荒謬,根本無須訴諸此等非和平、不合法的激進方式來表達訴求﹔所以,政府不但再次強調,溝通大門會繼續打開,希望再次與學生對話,昨還提出建立一個討論政改多方平台的具體建議(回應之一),好讓不同意見人士藉此渠道凝聚共識。誠如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所言,民主不但是個制度也是一個態度,唯有尊重及平衡不同人士的意見和權益,才是民主精神的應有之義。「佔中」既不獲主流民意認同,還嚴重影響正常的社會運作和市民生活及生計,社會上的不滿情緒已不斷升溫﹔若繼續堅持下去的話,其所謂的談判籌碼非但不增反減,對香港的損耗亦必與日俱增,顯然對任何一方均非好事。所以,佔領人士最好能夠盡早和平散去,退一步言也應轉移其他合法不擾民的地點,而現在政府提出繼續對話並構建一個討論平台,「佔中」應擇善從之、擇惡去之,盡快結束有關有害無益的違法操作。

  至於要實現普選目標,同樣不能違法而行,必須在「一國兩制」下按照《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憲制規定來推進。一方面,選舉辦法如要修改,必須走過五步曲,首先特首已向中央如實反映香港情況,包括安排不同人士直接與中央官員溝通等,然後中央亦已考慮實際情況作出權威決定,故此不存在推倒重來特首重呈報告的必要,而在人大擁有最終批准權的前提下要求撤回相關決定亦非務實做法﹔然而,有鑒最近所現變化,港府亦提出建議,會積極思考另以合適方法向國務院港澳辦提交民情報告(回應之二),這實乃制度範圍內回應學聯訴求的最佳辦法。另一方面,即使根據人大決定,2017年普選仍可跨出大步,由1200人的選委會選特首,前進至經提委會提名後由全港約500萬合資格選民普選,當中提委會的組成和民主程序尚有不小討論空間,「落閘」之謂不符事實,港府昨便指可於框架內尋找政治空間確保一個公平、公正、高透明、富競爭的選舉辦法(回應之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還舉出了三個具體措施,而當局亦重申2017年並非終局方案,此後仍可按照實際情況啟動五步曲來完善民主普選(回應之四)。事實上,目前最清晰的主流民意,就是要致力想方設法實現2017年普選了。

  可以看到,當局經已作出具體回應,體現了解決問題的最大誠意﹔「佔中」是否同樣有誠意解決問題﹖抑或要堅持「佔中」無休止持續下去﹖政改並非一個簡單議題,亦非幾句簡單口號可以概括,更加不能單單依據某些團體或群眾便作決定﹔唯有在法治之下凝聚共識,才是民主地實現民主普選的必由之路。

  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明生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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