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40

政協決定合乎常理

2014-10-31
来源:香港商報

  田北俊在「占中」的港式「公民抗命」的「雨傘革命」發生一個月時,提出要行政長官梁振英考慮辭職。全國政協常委會10月29日首次根據政協章程第29條,免除田北俊全國政協常委資格。

  政協常委陳永棋說,田北俊還是愛國愛港一分子,只是違背章程,不適合做全國政協委員。筆者認為,陳永棋的說法很對,道理清楚,毋須論證。

  但是,這件事卻予全國人民,予香港的從政者,尤其是建制派的社團骨干、港區政協委員、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以及各界別領導人物,就當前還未了結的「占中」事態作深刻的思考機會:「占中」是「民主運動」,還是港式顏色革命,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占中三丑」發動號稱「公民抗命」的「占中」是維護法治,還是破壞法治?是維護「一國兩制」,還是破壞「一國兩制」?香港的穩定繁榮還要不要有賴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特區基本法所確立的「一國兩制」憲制?毀滅這個憲制,打擊中央「一國」領導、憲法和基本法的權威,顛覆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是正義的,還是邪惡的?……這一系列思考,集中到一點,就是:怎樣認識「占中」這一港式「公民抗命」的本質。

  顏色革命 不容附和

  恕筆者直言,田北俊由於不認識戴耀廷等人發動的「占中」這一港式「公民抗命」,本質是一場對抗憲法、基本法,顛覆「一國兩制」憲制,要挾中央,顛覆特區政府,違背國家和香港根本利益的邪惡的香港模式的顏色革命,所以才說出有違政協章程的話,做了有違政協委員應有政治立場的事。

  筆者是田北俊的朋友,經常收到他友好的電郵信函,與田北辰一樣,不會傷害田北俊,更不會投石落井。但是,有必要申述原則立場,以便認識事情的本質,共同為香港找出解決困局的良法,讓香港明天更美好。

  「占中」這種港式的「公民抗命」,是民粹主義破壞法治的集體犯罪行為。「占中」破壞憲法所保障、基本法所鋪設的民主普選政制發展道路,阻撓港人實現民主權利,其目的是打擊中央在國內和國際的權威,顛覆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的政權而取而代之,讓不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的政治勢力非法掌控香港特區政權。所以,這不是民主運動,這只是利用無序的民主、非制度化的民主、對抗法制軌道的民主達至某些政治勢力奪取政權目標的港式顏色革命,外國稱之為「雨傘革命」。

  本港反中央,反政府中比較頭腦冷靜的人士,明白在香港搞革命絕對不會有好下場,所以極力避稱「革命」,只說是「民主運動」、「雨傘運動」。但這改變不了30多天來「占中」暴力霸占,暴力對抗政府、對抗法律、對抗執法、對抗法庭、破壞法治、要挾中央,企圖推翻特首和政府的一幕一幕觸目驚心的事實。

  在這樣一種事實態勢下,田北俊作為有影響力的政黨人士、全國政協委員,竟附和反對勢力要行政長官梁振英下台的政治訴求,附和港式顏色革命的主要政治內涵之一,就不能不令人感到喪失了建制派應有的政治立場,而不夠格繼續當全國政協委員了。所以全國政協常委會10月29日撤銷田北俊政協委員資格的決定是適當的,希望他不妨反思,而全港市民也要從中省悟「占中」本質上是一場港式顏色革命的嚴重性質,堅決與政府一道制止「占中」,迫使「占中」盡早收場。

  香港國情港事評論社召集人 謝緯武

[责任编辑:郑婵娟]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