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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銀投資黑幕曝光 “90后”青年被控詐騙百萬

2014-11-21
来源:中國新聞網

  今年央視3·15晚會曝光了白銀投資黑幕,讓眾多投資人意識到自己遭遇了一場騙局,此前已經有投資人把投資公司告到法院,通過民事官司追賠損失。昨天,海淀法院刑庭則以涉嫌詐騙罪審理了一名投資公司的負責人。這名“90后”被控詐騙百余萬元。這是央視曝光后本市法院開庭審理的首例投資貴金屬騙局刑案。

  被告人余某是一名“90后”,走上法庭的他還顯得非常稚嫩,手里攥著一份寫好的答辯詞,不時看上兩眼,隨后目光又望向坐在辯護席上的律師。

  檢方指控稱,去年9月,余某使用其父母的名義注冊成立了合肥躍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自當年11月至今年2月間,余某設置虛假的貴金屬交易平臺,以投資貴金屬為名,騙取被害人邢先生投資款125萬元,該款項匯入深圳市快匯寶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賬戶,后余某把自己的銀行卡捆綁在該賬戶上,占有該筆款項。2月11日、12日,余某用自己的賬戶給邢先生轉去贖回資金(投資者以自己的名義直接或通過代理機構向基金管理公司要求部分或全部退出基金的投資,并將錢款匯至投資者的賬戶內)共計30萬元。此外,余某還以同樣方式詐騙趙先生、吳先生等人投資款共計10多萬元。

  “我認為自己是非法經營,不構成詐騙罪。”余某辯解說,平臺軟件是從正規公司購買的,不像檢方指控說是虛假的,而且平臺上的貴金屬價格也確實是和國際接軌的。有被害人證言稱,平臺價格和實際國際價格有出入。對此,余某認為,這是時間差導致的正常現象。

  余某律師也提出,余某開設了真實公司,可以證明其沒有詐騙的主觀故意,只是沒有取得經營投資貴金屬的資質而已,所以應認定為非法經營罪。

  此時,法官詢問道:“投資人的錢進入你的平臺,你是否可以操縱?”

  “錢是打給第三方的,平臺只是顯示投資人的盈虧情況,他們根據白銀的國際價格,自己進行操作。”對于余某的解釋,檢察官宣讀了一份余某原公司分析師都某的證言,他稱見到過余某通過平臺更改客戶交易數據。余某馬上提出,都某證言不可信,因為此人帶的客戶都虧損了,他無力賠償,就把責任全推到自己身上。

  余某看了一眼辯護詞,繼續補充說:“我給投資人都打過錢,我也是向他們說明情況后,他們自愿投資的。我們這個不是期貨,可以說是期貨的延伸產品,所以操作上有些不一樣也是正常的。”

  檢察官則認為余某及其律師是偷換概念—即使公司和平臺都是真的,但被害人的投資錢款并沒有真正流入市場,而是進入了余某的個人賬戶。

  檢察官提出,余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鑒于本案部分贓款已經退賠等從輕情節,建議判處余某有期徒刑11年至13年,并處罰金。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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