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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案辯方已完成結案陳詞

2014-11-26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高層涉貪案經歷逾百天的庭審,辯方昨已完成所有結案陳詞。主審法官麥機智將於下月8日開始就控辯雙方證供,及法律定義引導各陪審員,估計需時4至5天。麥官鐵定於12月15日早上(周一)才讓陪審團退庭商議。許仕仁及郭氏兄弟的命運將於聖誕節前揭盅。

  下月8日開始引導陪審團

  麥機智法官昨再次提醒9名陪審員切勿在這段小休期間,自行搜集與案有關的資料,包括報章雜誌或互聯網。各陪審員只能依靠庭上所聆聽的證供,不要理會外界涉及本案一切的資料。法官又表明,牽涉審訊冗長的案件,較適宜於星期一退庭商議,故法庭於下月8日開始引導陪審團,并在一星期后即同月15日才讓陪審員退庭商議裁決。

  代表關雄生的大律師陳永豪昨結案陳詞稱,控方向法庭呈上所有的證物,包括西九文化及馬灣公園,禮頓山及積金局的租約均與關雄生無關連,盡管控方向陪審員展示郭炳聯多年來的日誌,報章報道以及新地內部文件等,都只涉及郭炳江及郭炳聯兩兄弟,一切都與關雄生扯不上關系。

  下月中陪審員退庭商議裁決

  他重申,任何刑事案件的舉證責任在於控方,絕非將控方或辯方版本作一比較,亦非視乎哪一方的版本較「完美」,而相信那一方,各陪審員必須根據控方的證供是否證明關雄生參與串謀勾當,以及支持控罪中的指控,才能將關定罪,否則「不知者不罪」。

  陳永豪最后以9大重點來連串了英文字「-Knowledge」(知情)來作終結,即關雄生是否對整件事知情是十分重要。關無責任為自己解釋或證明本身無罪,未能舉證是控方的問題,為何關雄生與許仕仁的版本不同,單憑控方呈交的款項流程不足以證明任何事情;又指關負責執行轉帳款項并非罪行,控方呈上的文件證物并不等於關雄生對事情知情,稍后對款項有所懷疑,并不等於關有份參與串謀勾當。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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