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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民眾抗議新保密法生效

2014-12-10
来源:新華社

  香港商報網訊 據新華社電,數百名日本人9日走上首都東京的街頭,通過揮舞橫幅和擊鼓等方式抗議定於10日生效的《特定秘密保護法》。批評者認為,這一法律侵犯民眾的知情權,是“二戰後日本民主面臨的最大威脅”。

  安倍政府去年12月不顧質疑和批評,強行頒布旨在嚴懲泄露國家機密的《特定秘密保護法》。根據這一法律,不僅與外交、國防、反恐、反間諜相關的敏感信息可以界定為“特定秘密”,內閣大臣等政府部門主管官員也可以決定哪些是“特定秘密”。

  安倍政府聲稱,這一法律對於說服美國等盟友同意與日本共享情報至關重要。但批評者表示,在新保密法生效後,揭露政府違法行為的人士會被噤聲。

  9日,約800名日本民眾冒著寒風趕到國會所在地,舉行抗議活動。參加抗議的檜山友木(音譯)表示,這項法律將限制人們的知情權,而且內容含糊不清,將使得日本民眾再次受到類似二戰時期的控制。

  非營利機構“日本信息中心”工作人員三木由紀子(音譯)說,由於無法確定政府會將哪些信息確定為特定秘密,許多博主已經開始擔心,他們的博客內容是否會觸犯法律,是否需要刪除。

  60歲的退休教師上野久子(音譯)參加了日前的抗議活動。“這真是太過分了,”上野說,“看起來,安倍只要說句‘這是為了國家好’,就幾乎可以為所欲為,沒有任何人知道他們真正在做什么。”

  【鏈接:《保密法》具體內容】

  今年10月14日,日本內閣通過一項有關《特定秘密保護法》的政令,公布特定秘密的界定和解除標准,並宣布這項法律定於今年12月10日正式生效。

  根據最新發布的《保密法》運用標准,可被指定為特定秘密的情報分為外交、國防、反恐和反間諜四大類,細分則可分為55個項目。

  其中,潛艇、飛機、武器彈藥研發信息和性能、利用無線電波和衛星搜集的情報及圖像、外國政府和國際機構提供的信息等都可被列為特定秘密。

  運用標准中寫道,政府將盡量縮小秘密范圍並縮短保密時間。但反對者批評說,這一規定形同虛設。因為《保密法》中已規定,“一旦泄密可能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影響的情報”都可被指定為特定秘密,將擴大入選情報范圍。

  運用標准中同時寫道,日本政府將在內閣官房新設“內閣保全監視委員會”,負責檢驗秘密是否得到妥善處理,委員會成員為各府省廳事務次官級官員。

  此外,內閣府還將設置檢驗監督特定秘密管理情況的“獨立公文書管理監”,並在其下設置“情報保全監察室”。

  《特定秘密保護法》生效5年後,內閣將根據法律實施情況修訂運用標准。

  這一法律規定,公務員等人員泄密將入獄至多10年;包括媒體記者在內,慫恿泄密的人將面臨5年監禁;經內閣允許後,特定秘密可保密長達60年。

  《特定秘密保護法》一直飽受批評和質疑。超過3000名日本學者在反對《保密法》的聯合聲明中警告,在限制和剝奪民眾知情權後,《保密法》將開啟日本通往“秘密國家”、“軍事國家”的道路。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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