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49

港人豈能在家中放火

2014-12-17
来源:香港商报

   作者:李幼岐

 
  最后的三個「占領區」,即金鐘、銅鑼灣及立法會示威區,逐一被「清場」,且過程大致順利,沒有發生暴力反抗,警察也沒有使用武力,只有付出勞力將某些奸刁而不肯步行的「占領」人士逐一抬走。就電視現場所見,要四名警察抬走一名奸刁的非法「占領」者,非常過分。這些人大概自以為這樣做是「英雄」,殊不知,在市民眼中,如此情狀十足是「狗熊」。嗚呼!哀哉!
 
  「占中」以失敗告終
 
  上述最新形勢有兩大看點:第一,「占領運動」或「雨傘革命」或「顏色革命」,以完全失敗告一段落,即已經基本結束,或有了階段性的結局。「占中三丑」及「雙學三丑」和其他「占中」一派的頭目人物,亦都無可奈何,不得不公開承認:70多天的「占領運動」并沒有取得勝利。
 
  第二,為何說「占中」或「占領」只是「基本結束」?因為「占中」一派還會采用「野貓式」或「游擊式」的做法,妄圖茍延殘喘藉此繼續其「顏色革命」。例如,「鳩嗚團」就是已經出現的方式之一。有人視「鳩嗚團」為「惡搞」,實際上,這也是擾亂社會秩序(這類行為,歷來都是黑社會分子和地痞流氓的「拿手好戲」)。「顏色革命」或「雨傘革命」淪落到如斯境地,只見黑,只見惡,「認真羞家」!
 
  「占領運動」對香港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和破壞,例如違法霸路,阻塞交通,影響民生,損及經濟,尤其是對「占領區」一帶的飲食、零售行業造成極大打擊,旺角就有飲食店、零售店因此而關門。至於交通行業,除了巴士公司是大企業,小巴、的士、旅游巴等,均被「占領」所拖累,直情就是被「占中」的違法人士「打爛飯碗」。凡此種種,引起的民怨、民憤,實不難想見。事實上,70多天的「占領運動」,民間的反應是:怨聲載道、滿腔憤怒。「占中」和「占領」明顯已造成社會的撕裂和分化,又明顯導致對本港法治精神的嚴重破壞。
 
  現時,「占中」或「占領」已暫告一段落,「野貓式」的「占領」或「鳩嗚團」之類也只不過是窮途末路的表現,可以說是一些激進分子、極端分子、滋事分子不甘心被清場,而進行的「垂死掙扎」。但這樣做又有何用?「滾滾長江東逝水」,不符時代潮流且屬違法的「占中」、「占領」,最終必然要被拋入歷史的垃圾堆!
 
  反思「占中」力保繁榮
 
  「占領運動」的違法姑且不論,道路的使用權屬於全體民眾。這是民主政治的真義,這也是法律規定的準則。美國已故總統羅斯福曾在一份《國情咨文》中說:「無人在法律之上,也無人在法律之下,當我們要任何人遵守法律時,不必徵求他的許可。」這句話,意義深遠,適用於全世界、全人類。當然也適用於香港及香港人。假如大家回顧及反思「占中」、「占領」發展的過程,不難發現,「占中三丑」、「雙學三丑」、反對派議員、激進組織成員、滋事分子、沖擊政總和立法會的暴徒,以及那些一直留在「占領區」的人士,他們的言行,表現出他們自以為凌駕於「法律之上」,他們還認為,只要打著「公民抗命」的旗號,就可以不受法律的約束。如此行徑及觀念,實在是荒天下之大謬,唯有以「自欺欺人」四字形容。
 
  的確,在「占領運動」或「雨傘革命」告一段落后,香港有必要進行認真的反思,看看香港究竟出了什麼問題?特別是政治領域到底出了什麼問題?尤其是「占中」一派,包括「占中三丑」、「雙學三丑」及一些反對派議員,不但要反思,更且應認真反省,是否應該「占中」或「占領」?是否應該亂用「公民抗命」?是否有必要沖擊政總和立法會?這樣做是真民主嗎?對大批名不見經傳的「占領」人士而言,更應反思,這樣子成為「炮灰」,值得嗎?
 
  香港人對「占中」進行反思,認真考慮香港的未來,首要的一條理應是「繁榮穩定」四字。這包括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社會和諧、港人團結等因素。這才是正道。反觀「占中」、「占領」之類,只有破壞性,并無建設性。70多天,就是如此,堪稱「鐵證如山」。此則說明,香港絕對不能再有「占中」,當然也不該有「鳩嗚」之類的行為。「香港是我家」,正常人能在家中放火嗎?當然是「不能」。假如有人答「能」,則此人是十足的「混帳」!
[责任编辑:郭美红]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