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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原市長季建業涉嫌受賄案被提起公訴

2014-12-17
来源:最高檢網站
圖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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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原市長季建業

  南京原市長季建業

  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原市長季建業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山東省煙台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山東省煙台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煙台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季建業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季建業,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的意見。山東省煙台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季建業利用其擔任中共江蘇省蘇州市吳縣縣委副書記、蘇州太湖國家旅遊度假區工作委員會書記、昆山市人民政府市長、揚州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揚州市委書記、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其擔任中共揚州市委書記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季建業簡曆

  季建業,男,漢族,1957年1月生,江蘇張家港人。

  1974年9月入黨,1975年3月參加工作。

  在職研究生學曆,博士學位。

  1974年11月起,蘇州地委黨校中青年幹部班學員;

  1975年3月起,沙洲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

  1976年12月起,蘇州地委宣傳部工作人員;

  1981年7月起,蘇州地(市)委宣傳部宣教科副科長(其間:1983年9月—1985年7月蘇州大學政治系幹部專修科脫產學習);

  1986年1月起,蘇州日報社副總編、黨組成員;

  1990年10月起,吳縣縣委副書記;

  1992年10月起,吳縣縣(市)委副書記兼蘇州太湖度假區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1996年1月起,昆山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其間:1997年3月—1997年12月省第二期高級管理人才經濟研究班赴美國培訓);

  1997年12月起,昆山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

  2000年8月起,昆山市委書記;

  2001年7月起,揚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

  2004年7月起,揚州市委書記;

  2005年1月起,揚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9年8月起,南京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10年1月起,市委副書記、市長。

  十七大代表,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省十次、十一次黨代會代表,十屆、十一屆省委委員,省九屆、十屆、十一屆人大代表。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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