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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否定存公民提名方案

2015-04-07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行政長官梁振英(CY)日前重申,草擬基本法期間,臚列的五個行政長官產生方案均沒有「公民提名」,前基本法草委李柱銘卻鑽空隙指,方案三中列明「凡符合基本法44條規定的資格,并得到50名香港永久居民提名的人,均可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候選人」,指乃「公民提名」元素。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圖)表示,起草基本法期間沒有想過方案三是「公民提名」方案,又說若當年早有所謂「公民提名」,應該「街知巷聞」。教育評議會副主席、風采中學校長何漢權則認為,社會對基本法的認識不足,建議政府組成跨部門委員會,宣傳基本法。

  若然存在早已「街知巷聞」

  譚惠珠昨早在電臺節目表示,當年草委司徒華、李柱銘均支持有關特首產生辦法的方案二(由不少於十分之一立法會議成員提名,全港一人一票直接選舉產生行政長官),從未支持方案三。她指,方案三是由一名已逝世的香港委員提出,當時從未講過這是「公民提名」,故絕對不是要「東施效顰」做公民提名。

  她強調,有關方案是非常保守的方案,雖然提及50名香港永久居民就可提名特首候選人,但最終的投票權落在600人組成的功能選舉團手上;又指,若當年早有所謂「公民提名」,應該「街知巷聞」。對於特首梁振英就基本法草稿中特首產生辦法草案三引起的爭議兩度發出聲明,譚惠珠認為梁是需要澄清,但他并無講錯。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蕓在社交網站上強調,五個方案中沒有一個方案是寫明「公民提名」,而且只有方案二及五是普選方案。至於方案三寫明「由50名香港永久性居民提名」特首候選人,是否代表「公民提名」,她指,基本法內多處提及的「永久性居民」與「公民」是有分別;基本法第44條及61條亦說明,特首及主要官員須由「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永久性居民」中的外國「公民」是不能擔任。她重申,「永久性居民」不等於「公民」,認為李柱銘應回去讀基本法補習班。

  何漢權倡推動基本法教育

  何漢權在另一電臺節目上表示,整個社會普遍對基本法的認識不足,認為政府在回歸以來,推動基本法的教育欠缺計劃,形容過去是將基本法「投镕置散」,但經歷2012年「反國教事件」和去年的「占領行動」后,香港社會撕裂,加強基本法教育是當務之急。他指,現時高中課程太多、太雜和太亂,滲入基本法內容存在困難,建議全面取消校本評核,騰出空間深入淺出地教授基本法。

  他又認為,推廣基本法不可以層壓式,建議教育局、民政事務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成立跨部門委員會,邀請教師、法律學者等人,共同設計并推動基本法課程。他說,應在小學開始深入淺出、生活化地教授基本法,并考慮將基本法的歷史及內容滲入在中學經濟、歷史及中史課程。至於在公開試中應否考核基本法,則可視乎情況而定。

  對於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羅范椒芬早前建議,考慮教師入職前先到內地上國情班。何漢權認為,整個社會,包括家長、社會人士、老師都需要了解基本法,因為每個人都有責任認識基本法。

  黃成智重申應該「袋住先」

  教育局回應指,基本法教育的學習元素已納入中、小學課程內,包括小學常識科、初中生活與社會科、高中通識教育科等,學校亦會因應學校情況和課程發展需要,在學校推行基本法教育。教育局又指,配合基本法頒布25周年,會加強現有課程中基本法的學習元素。

  另外,民主黨中委黃成智早前呼吁泛民議員對政改方案「袋住先」,他昨日出席電臺節目時稱,會視乎社會反應,才決定是否聯署,要求泛民立法會議員通過政改方案。他認為,若當局承諾2017年后重啟「政改五步曲」,泛民議員應接受「袋住先」方案,將來才進行更激烈抗爭,若政改原地踏步,行政長官梁振英有機會連任,要向梁振英爭取真普選,只會令港人沒有尊嚴。

  公民黨梁家杰卻狡辯指,根據人大常委會政改框架下的方案,市民不會有真選擇,接受「袋住先」方案只會令香港普選「死得更慘,更無尊嚴」云云。

[责任编辑: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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