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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三審食安法修訂案

2015-04-21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昨日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進行三審,該法案涉及到公眾關心的果蔬農藥使用、嬰幼兒配方乳粉、轉基因食品、保健食品等問題。草案新增加規定,劇毒、高毒農藥不得用於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對嬰幼兒配方乳粉實行註冊管理;轉基因育種需及時公告;保健食品應明確原料目錄,除名稱、用量外,還應當包括原料對應的功效。
 
  有專家認為,食安法修訂草案有利於整治食品安全亂象,規範食品安全市場,同時還可保障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
 
  加速淘汰高毒農藥
 
  內地濫用農藥情況不斷增多,尤其是果蔬濫用農藥情況嚴重。要知道,劇毒、高毒農藥對人畜和環境有較大危害性,中國對高毒農藥采取了嚴格管控措施,目前高毒農藥使用量占農藥使用總量的比重不到3%。但仍有12種高毒農藥在大田中使用,如國家明文規定禁止使用的農藥如甲胺磷等,但一些農民為了殺蟲增產仍然在使用。
 
  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農科院小麥研究所所長許為鋼透露,中國生態縣建設中化肥的使用上限為250公斤/公頃,但全國化肥的際用量平均已超過440公斤/公頃,單位耕地面積化肥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
 
  此外,中國農藥使用量也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目前一年使用175萬噸左右的各種農藥,其中七成進入土壤、空氣和水域中,只有三成直接作用於目標生物體。
 
  由於全面淘汰劇毒、高毒農藥尚不可行,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研究提出,目前應當加強對劇毒、高毒農藥使用環節的管理,同時加快有關替代產品的研發推廣。為此,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規定:國家鼓勵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推動劇毒、高毒農藥替代產品的研發和應用,加快淘汰劇毒、高毒農藥。同時增加規定,劇毒、高毒農藥不得用於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

  嬰幼兒乳粉註冊制
 
  除了農藥濫用問題,目前中國嬰幼兒配方乳粉配方也存在過濫現象,全國有近1900個配方,平均每個企業有20多個配方,遠高於國外這類企業一般只有2至3個配方的情況。法律委員會經研究認為,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配方實行註冊管理,有利於保證這類特殊食品的安全,如國務院有關方面論證同意進行註冊管理,建議作出相應修改。
 
  三審稿刪去不得以委託、貼牌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規定,保留不得以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規定。
 
  加強保健食品管理
 
  此外,在前兩次審議稿針對保健食品的原料、保健食品的註冊和備案等方面作出規定的基礎上,提交三審的草案再次加強了對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的管理。
 
  草案明確,保健食品原料目錄應當包括原料名稱、用量及其對應的功效。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應當真實,與註冊或者備案的內容相一致,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誌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應當與標簽、說明書相一致。另外,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應當經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註冊。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是適用於患有特定疾病人群的特殊食品,需在醫生指導下使用。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食品藥品法研究中心主任高秦偉認為,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再次加強保健食品的管理規定,有利於整肅保健食品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添加和非法宣傳等亂象,也有利於幫助消費者科學選擇、理性消費保健食品。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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