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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称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提高

2015-04-24
来源:北京晚报 

     本报讯 今天上午,由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中华商标协会、中国版权协会联合北京美兰德信息公司开展的“2014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在北京发布调查结果。调查结果显示,2014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得分为69.43分,较2013年的64.96分提高了4.47分。知识产权保护总体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但仍处于较低水平。北京在此项调查中,排名第11位,比上年排名提高了14名。

      据了解,2014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沿用了以法律与政策保护、执法、管理与服务、宣传教育4项一级指标为框架、包含12项二级指标和40项三级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从4项一级指标的年度比较来看,2014年度的总体态势与往年相一致,对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宣传教育工作的评价相对较高,这两项一级指标得分有较大提高;法律与政策保护指标相对稳定;而对执法工作的评价相对偏低。

  从三年的调查数据中可以看到,2014年度的执法工作满意度得分第一次突破及格线,较前两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刚过及格线的结果,也表明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依然是当前知识产权工作的薄弱环节,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严重程度、侵权赔偿足额性等几个问题也仍然是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及时性和侵权赔偿足额性问题,还需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的各自优势。

  北京美兰德信息公司总经理周江解释,从连续几年的满意度调查来看,北京始终处于中下水平。经过分析认为,北京得分偏低主要原因在于首都民众的文化素质相对比较靠前,公众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期望值相对较高。而满意度调查本身就是一个感知和期望的比较结果。

  牛伟坤J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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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2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指出,网络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作品来源,转载他人作品时,不得对作品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对标题和内容做文字性修改和删节的,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的原意,但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网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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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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