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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梦熊涉串骗洗黑钱脱罪

2015-05-21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上市公司东方明珠石油前副主席刘梦熊,涉串谋主席黄坤、副财务总监叶瑞娟及商人翼小红,於收购美国一块天然气油田时诈骗联交所及公司股东,8名陪审员经一天退庭商议後,昨日傍晚一致裁定刘两项串谋诈骗及一项洗黑钱罪脱,当庭释放。刘步出犯人栏时即冲前拥抱代表律师邝志豪;同案女商人翼小红及前副财务总监叶瑞娟则裁定罪成,还柙至今早求情後判刑。

  ●同案2女被告罪成候判

  刘梦熊脱罪後被大批记者追访,他形容过去两年多来「一直抱着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清者自清的心态」,指裁决还他清白,值得高兴,亦彰显本港司法制度及核心价值。他非常感谢为他出战的资深大律师谢华渊及律师邝志豪的律师团队,更感激过去两年来在他逆境及受委屈时,对他不离不弃的亲友,及多谢市民对他的支持。

  ●涉与黄坤等收购油田诈骗

  控方指,黄坤为本案主脑,串同他人将一个以6000万美元收购得来的美国犹他州天然油田项目,在三周後推销给东方明珠,作价2.52亿美元,黄等为促成公司股东批准交易,隐瞒自己跟卖方多间公司真实关系。

  控方又指,两项串谋诈骗罪指控各被告串谋黄,为求令东方明珠股东通过收购,分别在联交所网页刊载及在公司公告讹称卖方奇晖有限公司,早跟油田田主达成收购协议,该公司与东方明珠无关系。控方指黄经不同公司之间股权转让,终由黄名下一间公司及翼小红的奇晖,以乐茵有限公司名义,分别实际持有油田三成半及六成半权益,而刘於2009年随黄赴美视察。

  ●自觉是东方明珠「白武士」

  刘被廉署警诫下指,2009至2010年加入东方明珠为副主席,只属兼职,零月薪,当时东方明珠欠债5000至6000万元,随时被钉牌。黄想私人购入该油田,再透过他的人脉关系找出独立买家,赚取差价图利,黄初期答应报酬为差价三成。

  刘形容自己是东方明珠「白武士」,令东方明珠先後3次发行新股集资近49亿元,助公司「起死回生」,对整件事问心无愧;更透露李嘉诚曾致电他,表明支持并愿入股1000万美元,但发现刘非东方明珠大股东後指,「我又唔识黄坤」,拒绝入股。

  刘声言,当时大家没打算将油田计划注入东方明珠。黄坤只着他去找独立买家,包括和黄、中海油、赵子阳长子赵大军及霍建宁等人,他曾亲到北京向中海油推销但被拒绝。後来他找梁锦松、华懋集团龚仁心、国际资源前主席黄金富、赵大军等人集资,购入东方明珠发售新股。

  ●刘辩称对整件事「蒙查查」

  刘又指,整件事都处於「蒙查查」状态,自己不谙英语,没参与洽谈油田。他在东方明珠只是挂名,没出席日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因工务繁忙,常要出席两会或写专栏等,又指东方明珠一直拖欠给他认股权,令他丧失於股票高价沽出机会,一年後获认股权时股价已跌,令他失去利润,本打算控告黄坤。

  3名被告刘梦熊(64岁)、翼小红(44岁)及东方明珠石油副财务总监叶瑞娟(44岁)串谋诈骗,刘另被控一项洗黑钱罪,翼及叶则分别被控3项及1项洗黑钱罪。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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