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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

2015-05-22
来源:高新麓谷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根据中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中共长沙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长发〔2014〕]12号)、《中共长沙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长办发〔2014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工作实际和党工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提出以下重点改革工作要点,力求取得工作实效。

  一、积极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启动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方案、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研究工作。重点围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对接、科技与金融结合创新和产业培育成长体系建设,探索市场在技术创新项目、经费分配、成果评价中起决定作用的机制。

  责任领导:莫一平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知识产权局)

  参加单位: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组织人事局(统战部)、招商合作局(商务局)、规划建设房产局、城管环保局、资产管理局、政策法规局(法制办)、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信息产业园管委会、创业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财政分局、工商分局

  二、积极争取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区级社会管理权限下放,承接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清理高新区行政职权,简化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确保行政审批效率整体提速50%以上。加快简政放权,研究提出对部门、直属单位和镇(街)的管理体制和权限下放方案,进一步理顺事权、财权和条块关系。

  责任领导:邓自力、陈志红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局(统战部)、财政分局

  参加单位: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经济发展局(知识产权局)、招商合作局(商务局)、规划建设房产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城管环保局、社会事业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局、农村工作局、纪检监察审计局、资产管理局、政策法规局(法制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分局、工商分局、国土分局、公安分局、质监分局、各镇(街)

  三、加强协调对接,积极参与湘江新区组建工作,在省和市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基础上,协调推进高新区与市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合理划分。

  责任领导:邓自力、陈志红、宋

  牵头单位:财政分局

  参加单位: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组织人事局(统战部)、政策法规局(法制办)

  四、促进高新区转型创新引领发展,提升高新区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研究提出完善高新区体制机制的对策建议,协调推进高新区《条例》修订工作。

  责任领导:李晓宏、宋  捷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局(法制办)

  参加单位: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组织人事局(统战部)、经济发展局(知识产权局)、规划建设房产局、城管环保局、农村工作局、财政分局、国土分局

  五、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坚持“条块结合、重心下移、整合资源”的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定位、有限功能、界定职能、适当规模”的原则,加强顶层设计和信息化支撑,稳步推进高新区社会管理网格化工作。按照全市构建“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市区分级负责,以区为主,以街道和社区为基础”的城市管理新体制,推进高新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责任领导:黄德湘、甘其斌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文明办)、城管环保局

  参加单位:组织人事局(统战部)、规划建设房产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社会事业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分局、公安分局、各镇(街)

  六、按照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规范推行政企分开,提出高新区所属国有企业政企分开、规范监管的具体实施方案。

  责任领导:邓自力

  牵头单位:资产管理局

  参加单位:组织人事局(统战部)、经济发展局(金融证券办)、规划建设房产局、城管环保局、纪检监察审计局、基本建设办公室、信息产业园管委会、创业服务中心、财政分局、长沙高新控股集团总公司

  七、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推进农业、农村转型和集约节约发展,研究提出建立城乡统筹、产业配套、协同发展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措施。

  责任领导:刘  琳

  牵头单位:农村工作局

  参加单位:经济发展局(知识产权局)、招商合作局(商务局)、规划建设房产局、政策法规局(法制办)、财政分局、工商分局、国土分局

  八、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建立麓谷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加快两型示范园区和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推进环境服务业试点工作。

  责任领导:甘其斌

  牵头单位:城管环保局

  参加单位: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经济发展局(知识产权局)、招商合作局(商务局)、规划建设房产局、农村工作局、政策法规局(法制办)、统计局、财政分局、工商分局、国土分局

  九、加强选人用人制度化建设,改革干部晋升和招聘考录唯票唯分弊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选人用人导向和标准。优化内部绩效考核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加强综合考核和考核结果运用,完善聘用制体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责任领导:陈志红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局(统战部)

  配合单位: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纪检监察审计局

  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制度化,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落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问责制度。

  责任领导:刘颖鹏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局

  配合单位: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组织人事局(统战部)、资产管理局、财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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