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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交警微博稱土改為制造仇恨 管理員被移送司法

2015-07-02
来源:法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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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微博道歉

  原標題:陝西子洲交警微博稱“土地改革” 為“制造仇恨” 管理員被移送司法機關

  (稿件統籌朱順忠 記者耿學清)6月30日,新浪微博認證為“陝西省榆林市子洲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官方微博”的“子洲交警”發布一則評價中國土地改革的微博,用違背常識的字眼“謀財害命、殺人越貨、制造仇恨”批判土改,迅速引起網友的大量轉發和質疑。

  當日下午,微博即被刪除,子洲交警大隊深夜23時許通過官微致歉稱“管理員責任心不強,隨意粘貼複制所為,請廣大網友原諒”。

  法制晚報記者今日從榆林市子洲縣委宣傳部獲悉,縣紀委調查後將信息轉發者苗某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

  6月30日14時55分,“子洲交警”更新微博稱“65年前的今天,1950年6月30日,土地改革法公布實施”,但從第三句開始,微博內容筆鋒一轉,開始用“謀財害命、殺人越貨、制造仇恨、道德崩潰”等字眼批判土地改革。並@了上級單位榆林交警和子洲公安的官方微博。

  雖然該微博不久即被刪除,但隨之引發了網友大量轉發和關注,有網友認為一個公安交警執法單位官方微博發布這種觀點實在不妥,也有網友稱“不敢相信”這是警方官微發布的內容,猜測是“子洲交警”遭到黑客攻擊所致。

  6月30日夜間23時14分、23時39分,“子洲交警”連發兩條微博回應此事。子洲交警大隊稱,中午所發不當言論是“由於微博管理員責任心不強,發布微博時隨意複制粘貼發布,以應付的工作態度管理微博帳號”,絕非有意而為之。

  同時,子洲交警大隊就官方微博發布不當言論向廣大網民深表歉意,並希望大家把這條微博當做工作失誤來看待,希望得到更多的諒解。

  今日一早,子洲縣委宣傳部對該子洲交警微博一事做出通報。

  通報稱,子洲縣交警大隊官方微博轉發了不當言論後,次日,子洲縣紀委迅速組成調查組深入調查。經調查,子洲縣交警大隊官方微博管理員苗某,未履行審查審批程序就轉發了不當言論。

  根據調查結果,子洲縣紀委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信息轉發者苗某被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的交警大隊辦公室負責人張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子洲縣公安局副局長、縣交警大隊大隊長欒某黨內警告處分;對負有監管責任的縣政法委副書記張某進行警示訓誡談話,對分管網絡信息工作的縣宣傳部副部長張某進行警示訓誡談話。

  同時,中共子洲縣委責成,子洲縣公安局局長、政委分別作出深刻檢查,進一步加強公安隊伍管理,制定措施,立即整改。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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