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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的律师:媒体不能给王林定论定调

2015-08-03
来源:凤凰网

  王林又火了,王林的辩护律师陈有西也火了。

  日前,王林因涉嫌非法拘禁,在宜春被江西萍乡警方带走,协助警方调查“邹勇被不明身份人带走下落不明”一事。随着陈有西和一些媒体之间的激烈争论,王林案似乎成了罗生门。

  “王林案或许会有重大转机”,作为王林辩护律师的陈有西何出此言,到底是有确凿证据还是哗众取宠?

  王林辩护律师陈有西在二赴萍乡途中,接受凤凰评论《高见》栏目专访。

  他认为:“作为新闻,依据一些不确定的信息源、进行一些分析是可以的,但是作为法律定性真的不行。”

  访谈嘉宾:陈有西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教授、硕导。曾代理重庆李庄伪证案、安徽兴邦吴尚澧集资诈骗死刑改判案等。

  凤凰评论《高见》栏目访谈员:刘昱含

  一、我有把握,被舆论判决的王林案会逆转

  凤凰评论《高见》:当时为什么会接王林这个案子?

  陈有西:早在两年前,王林受“七宗罪”网络舆论围剿时,就曾通过朋友找我,希望我为他提供法律帮助。当时因不知网络传言真假就没有接受他的委托。这次他涉嫌非法拘禁被萍乡警方刑拘后,他家人又多次请我担任王的辩护律师。我从一些渠道初步了解基本案情后,觉得颇有蹊跷,决定受理。

  其实受理王林案很正常,陷入刑事检控的任何人都有权请求法律帮助,和他有罪无罪、身份高低无关。现在看来这个案件非常具有挑战性。

  凤凰评论《高见》:为什么会放话“王林案会出现重大逆转”,“承诺书”的出现会是关键证据么?

  陈有西:我说案情会产生重大逆转是有充分把握的,是相对于网络上铺天盖地的基本倾向明显的舆论说的。

  首先,“王林涉嫌参与绑架杀人”就是舆论猜测,公安机关从未发布过这个消息。拘留的罪名是涉嫌非法拘禁,但看现在的媒体报道,这件案子好像已经被媒体定完罪了。

  其次,涉嫌非法拘禁不等于肯定参与非法拘禁。这是侦查怀疑,结论要通过侦查证据来确定。如果排除怀疑,警方会释放王林。如果确定有参与责任,警方会在侦查终结报告中向检察机关提出检控意见。

  第三,犯罪有没有指使、参与,指使、参与的目的、方法、手段是什么,这都要进行法律分析。犯罪要根据犯罪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客体各种构成要件综合判定。但是现在参与报道的好多记者朋友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用一种想当然猜测在报道,走在公安前面。

  作为新闻,依据一些不确定的信息源、进行一些分析是可以的,但是作为法律定性真的不行。当媒体用不确定的舆论来影响司法裁判,最后导致办案机关迎合这种社会定论,算正确进行舆论监督么?

  所以律师及时提醒社会公众,提供多元信息非常必要。这种有重大影响力的社会案件需要多方的信源,偏听、不听,都不利于围观群众形成理性判断。

  凤凰评论《高见》:怎么看待“王林同意花2000万调查邹勇问题”?

  陈有西:第一,花钱找人托关系,和雇人拘禁他人、雇人绑架、雇凶杀人,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举报调查本身是向公权力申请救济的方法,希望在国家法律框架里解决问题。王林在行使的是举报权、申请权,这个权利不但是每个公民享有,而且是要提倡大家合法使用。所有社会问题都要纳入这个渠道去解决。

  第二,举报不能用非法、收买、行贿的方式,毫无疑问王林用的这种方式是错误的。正常举报不需要托关系、不能送钱、不用靠游说官员。这种方式轻则扭曲社会公序良俗,重则会涉及行贿犯罪,不能做。但是,目前全国很多高官犯罪,家属都会被骗。家属们都希望通路子、搞公关,不是去找正派的律师,而是找那些自称“有中纪委、中南海关系,能够捞人”的诉讼掮客。中国已经催生出了一批职业骗子队伍,手法很高明,起码有一半以上的倒霉高官的家属被骗过。

  第三,王林和一些高官家属被骗的根源是中国社会的病态:正常的渠道不通,受冤屈者得不到正常救济,正当法律道路走不通。当年法院终审王林胜诉3300多万,法院不执行邹勇;七宗罪的举报,萍乡公安和政府都已查明否定,但是造谣诬告的人没有任何追究,报纸网络仍然大肆宣扬。王林都被逼疯了,正常渠道一年多努力无用后,才去寻找关系路子,落入骗子圈套。

  二、媒体可以挖掘真相,但不能定论定调

  凤凰评论《高见》:现在王林案的侦查到什么阶段了?

  陈有西:目前还是侦查阶段,只是刑事拘留,没有逮捕。中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有37天初查权。刑拘后公安可以进行30天初查,检察院有7天审查逮捕时间。如果37天检察院排除嫌疑不批准逮捕,就会放人。如果逮捕,还有二个月的侦查期,还可以延长。我们已经向警方提出了取保候审的申请。因此,目前为止都在嫌疑初查阶段。

  凤凰评论《高见》:你曾发声“媒体有目的的涂黑王林”,为什么这么说?

  陈有西:受理王林案后,我大致浏览网络舆论,发现同我实际掌握的证据和会见王林情况完全不同。根据手头的证据,我认为王林的完全妖魔化大部分是媒介舆论导致。而这种舆论直接导致全国百姓对王林产生如今看法。

  很多失实报道完全同真相不符,而不少证据,在这两年中当地早就澄清,记者也是完全知情,但是抹黑和报道都在继续。几个抹黑王林的时间点,都同他官司的胜诉、上诉、执行惊人地一致。结合有些渠道告诉我的信息,我知道抹黑王林确实是背后有人操纵的、刻意的。原因一是为了迎合民意,还是就是为一方站台。现在网民已经关注到这些问题,已经有更多的事实被披露出来。我所有的发言,都是有事实依据的,因为我对照了证据和舆论,发现了大量的明知的故意假报、故意推测涂黑王林。

  还有就是,澄清真相不是利用舆论。如果放任一方舆论虚假地扩散,最终会误导民众。这个案件误导已经非常严重。等王林案审判或者释放,大家都会看到媒体说的关于王林负面的东西,有多少是真的。

  凤凰评论《高见》:你曾指摘舆论裁判司法案例,可通过舆论对公权力监督,在合理推测的基础上为公众呈现媒体判断的新闻事实,无可厚非。那么怎么看待现在在这种有重大社会影响力案件中媒体和司法的关系?

  陈有西:我是一直坚定地支持舆论监督司法的。在体制内的时候,我担任省高级法院的新闻发言人,同新闻界的关系一直处得很好。司法的生命在于公开。只有公开才有公正。所以应当支持媒体干预和监督司法。

  但是,媒体监督,不是直接刚性地指挥司法机关去怎么做,也不是只树一个权威媒体,让司法机关按照报道定好的路子去执行。这里的一个关键,是“滚动报道、多元比较”。媒介只负责挖掘、穷尽真相,而不是定论定调。你这家说王林是骗子,别家根据公安调查结论,可以报道王林不是骗子;你今天根据新闻源说王林涉嫌绑架杀人,可见到刑拘书,你应该迅速报道实际涉嫌罪名只是拘禁案。你前年说他私藏枪支非法行医,现在调查结论出来了,你应当马上报道那是玩具枪。而不是一味的为迎合受众口味隐瞒真相。

  准确的舆论监督,就不会舆论杀人、绑架司法,能让社会受众兼听则明。新闻报道不可能不出差错,而通过多主体的滚动报道,就不会导致极端社会,万民狂欢。

  三、社会可能纠结,刑辩律师空间更大

  凤凰评论《高见》:在选择案子时是否会有意识选择可能引起社会巨大争议的案子来接,比如当年的李庄案等。

  陈有西:律师行业是一个高度竞争性的行业。律师没有任何垄断的权力,没法叫别人来找你。中国27万律师都是由当事人自己来挑选。他不选你,你再炒作吹牛也没有用。我的所有案件,都是别人找上来的,没有一件是我主动凑上去的。

  在大量的案件中,我当然会选择社会影响大、对国家法治进步有重大影响、对司法进步有重大促进、对我的时间成本更合算的案件来做。因为一个人的精力有限,我不是神仙,能够管尽天下不平事,包打天下。

  选择办大案、有挑战性的案,是希望我有限的生命周期中,能够介入中国这个特定阶段的一些有重大意义的事件。

  凤凰评论《高见》:怎么看待现在刑辩律师的生存空间?

  陈有西:中共十八大后,纪念宪法大会、三中、四中,都对中国法治进步作了安排,四中全会,还是中共执政65年来,第一次专门开全会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形成了决议。这是中共越来越认识到按规则治国、用法律人治国的重要性的表现。中国35年中,已经立了280多部法律,这在中国所有历史上,是突破性的历史阶段。法律人生存空间巨大,前景广阔。刑事律师处于刑事司法进步的潮头,会首先享受到这种进步的红利。刑辩律师生存空间非常大,这是我同一些悲观派最大的不同。

  中国目前民主政治处于一种非常特殊、纠结的时期。一些律师的行为得不到官方的理解,误伤了很多本可以利用引导来促进国家法治进步的好律师。但律师队伍中也确有一些害群之马,违背律师执业规则和律师伦理,表演作秀,授人以柄,给官方打压的理由。

  但是总体上看,刑事律师的地位和作用会越来越重要,前途会越来越光明,压抑和纠结都是暂时的。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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