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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爆炸,要區分錯誤信息與謠言

2015-08-20
来源:凤凰评论

  作者:西坡

  重大事件發生時,央視和新華社是兩大重要權威信息來源。這一次,兩個權威“打架”了,讓許多人無所適從。事情的緣起是一個新名詞——神經性毒氣。

  8月18日晚間,在“焦點訪談”欄目中,央視記者采訪了北京公安消防總隊副參謀長李興華,後者稱:“今天(8月18日)上午這趟去采集的結果,偵測的結果跟昨天幾乎一樣,還是氰化鈉和神經性毒氣這兩種有毒的氣體。這兩項指標都達到最高值。”把氰化鈉說成氣體可能是口誤,但是“神經性毒氣”是這位負責人明確的表述。記者後續還就神經性毒氣采訪了北京化工大學國家新危險化學品評估及事故鑒定實驗室博士門寶。

  8月19日,新華社報道稱,正在天津爆炸現場執行救援指導任務的軍事醫學科學院化武專家組指出,爆炸現場根本不可能產生神經性毒氣,所謂神經性毒氣之說屬“重大誤判”。

  僅隔一天,事情發生了“驚天逆轉”。兩家都是國家級媒體,采訪的都是專家,該信誰?急不可耐的“辟謠黨”可能又要宣布“發現大魚”了。但顯然搞清楚事實狀況才是最重要的。

  看過兩則相左的報道,又看了財新網對這樁爭議的梳理和采訪,再參考一些科普作者的發言,我傾向認為“神經性毒氣事件”不應該被視為謠言,而只應被當作錯誤信息。

  央視記者采訪的消防負責人所說的神經性毒氣,很可能指的是廣義上對神經系統造成損害的有害氣體,並非可以當作化學武器的神經性毒氣。而神經性毒氣是一個專有名詞,准確的說法應該是神經性毒劑,特指劇毒神經毒劑。因此央視報道中存在用詞失當的問題,但這並不是刻意制造的謠言。

  謠言和錯誤信息應作明確區分。謠言是指刻意編造並傳播,帶有顯著意圖的不實信息;而錯誤信息並不是刻意編造的,它可能由於信息發布和傳播者的專業知識和表述嚴謹性的欠缺導致。不應將央視“神經性毒氣”的報道視為謠言,而一些類似的錯誤信息也應該得到同等待遇。

  航班失聯、沉船、爆炸這樣的突發性事件發生後,各種信息難免魚龍混雜,我們固然應該呼籲媒體和相關人士提高業務素養,但不宜將錯誤信息都當作謠言,統統“打擊”了事。

  出現錯誤信息並不可怕,只要錯誤可以得到糾正,真相便可以繼續傳播。我們應該追求真相,但不應該患上信息潔癖,容不得任何有瑕疵的信息。否則,洗澡水和孩子可能被一起潑掉。

  實現信息的良性循環,也是需要條件的。首要的一點就是保證信息供給。正如李克強總理所說,權威發布跟不上,謠言就會滿天飛。突發事件中,民眾對信息的渴求是自然而正當的。如果權威信息供給不足,謠言就會自動補位。

  其次,信息的更新機制要暢通。無論是誰,都難免犯錯,但錯誤被指出之後應該回應並更正。如果信息供應方都能有這種自覺,輿論場就不會陷入自說自話的分裂狀態。而實際上,許多機構和個人被指出錯誤之後,往往沉默以對。這就導致原本不是大事的錯誤信息往往在遷延之中變得越來越像謠言。

  目前輿論場還出現一個不好的現象,一些“辟謠者”面對不實信息,急於宣布對方“多壞多壞”,似乎他們的興趣不在於傳播真相,而在於“抓壞蛋”。許多動機論都是不靠譜的,往往夾帶曆史私貨。將有錯漏的信息統統視為謠言可說是智力偷懶,如果將矛頭隨意對准傳播信息的人,爭論就會變成毫無意義的意氣之爭。

  如果“辟謠者”本身就一知半解,試圖以其昏昏使人昭昭,那就更悲劇了,辟謠式傳謠是最壞的。辟謠者不應該敵視信息的正常傳播,像個別人鼓動的“出了大事先把那幾家媒體管住”,只能當無知者的笑話來聽。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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