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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仕仁欠交「破產年報」被罰款

2015-08-25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訊】去年被判入獄7年半的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於前年破產,惟他未有按時向破產管理人遞交年報,遭破產管理署票控他違反《破產條例》。目前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許仕仁,昨被押解到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2000元。

  許入獄半年清減不少

  自去年入獄以來,現年66歲的許仕仁每月的長俸,均交予其破產受托人。入獄逾半年的許仕仁昨穿上整齊的恤衫西裝現身法庭,以英文答辯時,獲裁判官批準全程坐著,且聲線清晰洪亮,聽從裁判官指示時更不時點頭。

  任職政務司司長時被稱為「肥龍」的許仕仁清減了不少,但精神尚算不俗,出入法庭時均由獨立囚車接送,可見其獄中待遇不錯。

  欠交去年入息財產資料

  被追債近7500萬元的許仕仁於去年11月被高院頒下破產令,成為首位破產的前司長級高官。他在破產后,未有在去年11月27日前,向破產受托人呈交2013年至2014年的周年收入及支出說明書(簡稱年報),即未有說明他在上一年的入息及所獲得財產的詳細資料。破產管理署於今年6月8日發出傳票到赤柱監獄,票控正在服刑的許仕仁違反《破產條例》。

  許仕仁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其代表大律師陳偉彥求情時指,因當時許仕仁正忙於準備新地案的結案陳詞,一時忘記繳交年報的限期,并非故意遺漏,直到收到破管署通知才得悉。陳大狀在開庭前透露,許仕仁已補交年報。

  破產管理署代表昨亦在庭外透露,辯方曾在7月去信要求撤銷控罪,但不獲批準,辯方再於8月時去信要求豁免許仕仁出庭,惟亦遭法庭拒絕。

  裁判官馬保華指,許仕仁犯案時沒有刑事紀錄,且沒有同類型案底,故判罰款2000元。陳大狀申請罰款在14日內繳交,最終獲馬官批準須在下月30日前繳交罰款。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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