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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選也要踢走反對派

2015-10-06
来源:香港商报

   李幼岐

 
  11月22日的區議會選舉,近日已是緊鑼密鼓,尤其是反對派早已全力備戰。不過,看總體形勢,反對派堪稱是前景不妙。這樣的判斷是有跡象可尋的。
 
  有反對派議員為爭取連任,或者是反對派政黨為爭取選票,又或者是為不讓「敵手」有太多選票,竟然采用誣告「種票」的下三濫手段,說是某些選民登記地址失實。更有甚者,有人竟冒他人簽名更改地址,目的是使被更改地址者在該區失去選民資格,藉此減少「敵手」的選票。如此這般的案例,鬧上法庭的就有1500多宗,基本上均被法官駁回,有少數則由法官下令進行調查,也就是投訴存有疑問。此亦可見反對派做事的虛假。
 
  誣告種票 手段卑劣
 
  投訴選民登記以至誣告種票,其中有一個典型例子:某反對派政黨最初提出600多宗選民登記地址投訴,其后主動收回400多宗,并公開向選民致歉。試想,收回的投訴宗數如此之多,客觀而言,豈不是如同兒戲?作為一個政黨,將選舉這樣神聖的事當作「小孩子玩泥沙」,難免令人搖首嗟嘆。
 
  反對派的政黨和區議員,為何要做這種不光彩的事?一言蔽之,就是「心虛」二字。一方面,此事足證他們擔心有可能無法連任或敗選機會甚高,不得不做一些可以形容為「垂死掙扎」的事;另一方面,反對派的政客、政棍和政治人物,其中有一些人習慣了做事不擇手段,尤其是在政治問題上,為了留在區議會或晉身區議會,這類人有什麼卑劣的手段做不出來?也許,亂投訴及誣告種票,在這類人眼中根本上還是「小兒科」呢!
 
  今次區選,對反對派而言另有一大威脅,那就是被選民用選票「踢出區議會」。本來,當初人們是提出踢走反對派立法會議員,但區議會議員亦適用。的確,對那些「占中」議員和「拉布」議員,苦口婆心地勸說已證明沒有任何效果,更有用的辦法就是把他們踢出議會。對反對派的立法會議員如此,推而論之,也可以沿用至反對派的區議員,一是避免給他們連任,一是不讓他們當選。憑什麼?憑的就是選民手中神聖的一票。無論是「踢出立法會」或「踢出區議會」,性質相同,意義也相同。
 
  踢走政棍 方得安寧
 
  就客觀情勢而言,雖然不可能百分之百把全部反對派議員都「踢走」,但這一大方向不變,而且完全正確,那麼,從現實主義角度考量,能「踢走」一個是一個,「踢走」兩個是一雙。總之,不要投他們一票!
 
  反對派區議員的為惡為禍,或許沒有立法會反對派議員這麼厲害,這麼嚴重。但總體而言,反對派的立法會議員和區議員,有不少都是「占中」積極參加者或「拉布」議員,他們的言行作為,可以形容為「有破壞、無建設」。這些議員,應列入「踢走」的優先名單。坦率地說,無論是立法會或區議會之中,「踢走」這種人,議會內以至整個香港,都會太平得多和安寧得多。
 
  有些所謂的「議員」,究其言行性質,根本上可以稱之為是政棍。就代議政制而言,這樣的「議員」,越少越好,一個也沒有,那就最好。因此,就算這次只是區議會選舉,市民也要擦亮眼睛,若發現某個想連任的區議員,或是想「上位」的候選人,只要他們是「震派」即是「搞搞震」的反對派人士,那就不必客氣,將之「踢走」就是。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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