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公布《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正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其中《條例》明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申請發行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支持證券。
《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方面,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在住房公積金提取和使用方面,《條例》明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可以按國家有關規定申請發行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支持證券,或通過貼息等方式進行融資,融資成本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列支。
同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國債、大額存單;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地方政府債券、政策性金融債、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支持證券等高信用等級固定收益類產品。
《條例》提及,對于增值收益的管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將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存入在受委托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經費后,全部用于建立住房公積金風險準備金,不得挪作他用。
除此以外,《條例》還放寬了公積金提取條件。其中,職工有購買、建造、大修、裝修自住住房的,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無房職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以及支付自住住房物業費的情況,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此次發布的《條例》是2002年以來條例修訂后首次大修,目前仍處于征求社會各界意見的階段。一旦實施,2002年3月24日公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將同時廢止。
另外,對于《條例》所提及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支持證券,有分析將其與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看齊。MBS就是能把房貸轉化為流動性較高的證券資產,由于流動性提高,買賣更加方便,銀行可以降低資產收益率要求,從而實現降低房貸利率的效果。
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7月底,全國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數量為1.1億人,繳存總額為8.31萬億元,提取總額為4.34萬億元,繳存余額為3.97萬億元;累計向2300多萬戶職工家庭發放個人住房貸款4.75萬億元,貸款余額為2.88萬億元。
其中作為住房公積金潛在的存量資產,截至7月底,中國住房公積金沉淀資金余額為1.09萬億元,一旦公積金支持證券,預計可以撬動上萬億的龐大沉淀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