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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斥美在中国反恐法草案问题上搞“双重标准”

2015-12-24
来源:中通社

  据中国外交部网站消息,针对近日美国国务院对中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发出的有关言论,外交部发言人洪磊12月23日表示,反恐相关规定不会限制企业的合法经营活动,不会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或者公民网络言论自由。希望美方尊重中方正常的立法活动,不要搞“双重标准”。

  中新网12月24日报道称,洪磊表示,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当前,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中国是法制国家。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国际责任,是十分必要的。

  洪磊指出,有效的反恐措施同尊重和保障人权相辅相成。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处理好反恐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平衡,会强化执法规范,切实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中方要求美方停止无端指责。

  洪磊强调,中国的《反恐怖主义法》草案中,规定了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是完全合理的。这一规定不会限制企业的合法经营活动,也不存在留“後门”问题,不会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或者公民网络言论自由。希望美方尊重中方正常的立法活动,不要搞“双重标准”。

  新华网21日报道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三审稿12月2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对“恐怖主义”定义、涉恐信息报道传播等问题作出进一步明确表述。

  据文汇网23日报道,美国国务院发言人12月22日对有关中国人大常委会很可能年前审议通过《反恐法》的消息表示了“严重关注”,并指责这一新立法将进一步限制言论、结社、集会和宗教自由,还会影响美国在华贸易投资。

  此前,包括美国政府在内的部分西方国家政府和一些国际人权组织数次对中国反恐法起草“表示担心”,称中国反恐法除了将“进一步限制民众自由”,还因为要求在中国营业的外国公司向中国政府提供网络信息,而损害这些公司的商业利益。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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