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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探聶海芬回應因冤案受審傳聞:在正常上班

2016-01-18
来源:環球網
網傳聶海芬“受審”照片,疑似由聶之前工作照和一張2014年貴陽一女子受審照片PS合成

  網傳聶海芬“受審”照片,疑似由聶之前工作照和一張2014年貴陽一女子受審照片PS合成

  浙江在線杭州1月18日訊(浙江在線首席記者/施宇翔 編輯/汪江軍) 近日,一則“‘女神探’被終審”的消息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體瘋傳。

  消息稱:杭州市公安局警官聶海芬在當年辦理安徽少女王冬奸殺案時,誤將作案嫌疑人鎖定為安徽人張高平、張輝叔侄,致使張氏叔侄被法院錯判坐十年冤獄,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審結聶海芬涉嫌濫用職權一案。

  浙江在線記者隨後對這一消息進行了核實,杭州市檢察院、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均表示未提起公訴和審理此案,消息不實。而記者隨後也聯系上聶海芬本人,對方表示自己正在正常上班,並沒有受審的情況。

  網傳聶海芬濫用職權“受審”

  有“判決書”還有“受審照片”

  近日,微博、微信朋友圈上一條帖子被網友瘋狂轉發,網友中甚至還有一些是微博大V。

  這條消息稱,杭州市公安局警官聶海芬在當年辦理安徽少女王冬奸殺案時,誤將作案嫌疑人鎖定為安徽人張高平、張輝叔侄,致使張氏叔侄被法院錯判,坐十年冤獄。

  消息原文稱:“2015年7月13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就聶海芬在偵辦王冬案中的違法行為以濫用職權罪對聶提起公訴,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於本周一審結杭州市公安局民警聶海芬涉嫌濫用職權一案,認定被告人聶海芬犯有濫用職權罪。”

  同時,在這條消息中,還有聶海芬本人的“辯解”,“辯解”中稱:“其在辦案中的違法行為系遵照當地政法委指示而為,警方受政法委領導,對政法委的指示其作為警察理應服從執行,並無過錯,對其行為應由政法委承擔責任,故其不構成犯罪”。

  浙江在線記者隨後在網上搜索這條貼文,發現早在2015年8月份時,某個百度貼吧就有類似消息,當時那條消息還以“聶海芬被判六年”為題,甚至貼文中還有“判決書”和聶海芬本人的“受審照片”。

  不過記者隨後在網上搜索聶海芬照片,經過對比後發現“受審照片”和聶本人另外一張工作照片無論神態、舉止都十分相似。

  杭州市檢察院、杭州中院均對此事辟謠

  聶海芬本人仍在崗正常上班

  浙江在線記者隨後向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和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核實。

  杭州市檢察院回應稱未對此案件提起過公訴,杭州市中院也表示查不到這個案件,且檢察院也未對這個案件進行公訴。“網上的這個信息是假的,是謠言。”杭州中院一位負責人向記者表示。

  今天上午,記者也聯系上了聶海芬本人,當記者說出網上有這樣一則消息時,聶海芬表示,她本人目前在崗正常上班,並不存在受審的情況。

  記者詢問會不會就此事報警或者用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權利時,聶海芬稱這個需要征詢組織意見,“還是由組織來定奪比較好。”

  來源:浙江在線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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