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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霍尼韋爾誠信受質疑

2016-02-03
来源:香港商報

田豐公司的香港倉庫和深圳倉庫囤積了大量霍尼韋爾的備品備件。

霍尼韋爾中國公司位於上海的總部大樓

  【香港商報網訊】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漸深入,中國企業與國外企業的交流合作日益增多,中外企業之間的糾紛亦有漸長之勢。近年,全球百強的霍尼韋爾公司就在中國攤上了官司。作為霍尼韋爾備品備件中國地區配售中心的田豐公司,近日與本報取得聯繫,講述了他們與霍尼韋爾之間的「恩恩怨怨」,以期未來其他與國外公司合作的中國企業,能夠從中得到教訓:即使你面對的是全球百強,也要保持足夠的冷靜。而一個案例也引出美國世界百強企業霍尼韋爾公司的經營管理與誠信問題,不由得發人深省。

  香港商報記者伍敬斌

  合作模式留下隱患

  田豐公司曾是美國霍尼韋爾公司工業控制系統備品備件在中國地區的配售中心,建有大型的備件倉庫,為國內石油、制藥等七百多家霍尼韋爾用戶提供備品備件服務,為用戶控制系統提供方便快捷的備件供應。

  據田豐公司總裁張波向本報介紹,田豐公司從2004年開始成為霍尼韋爾備件中國地區的配售中心。配售中心合作模式的基本原則是:田豐公司是霍尼韋爾中國用戶的備件采購的唯一渠道。每年霍尼韋爾和田豐公司會以中國市場狀況為基準共同商定田豐公司在當年需要為霍尼韋爾囤貨以用於全國備件配售的指標金額。

  同時,田豐公司按霍尼韋爾每年提供的備件價格向霍尼韋爾落單訂貨、提貨,按霍尼韋爾指定的價格銷售給霍尼韋爾中國用戶。然而,在合作「蜜月期」之后,田豐公司發現霍尼韋爾的備件銷售渠道管理亂象頻出,導致田豐公司庫存積壓現象日趨嚴重。

  霍尼韋爾對同樣的備件硬件產品在不同的銷售體系制定了三種不同的價格,其中對田豐公司所負責的「備件銷售」定價最高。隨著霍尼韋爾在中國業務的飛速發展,霍尼韋爾的員工不斷被壓攤更高的銷售指標,卻缺乏配套管理制度,導致非備件部門「入侵」了田豐的銷售渠道,越來越多的用戶可以直接從霍尼韋爾的內部以遠低於「備件銷售」的價格購買到備件。這種管理的漏洞使田豐公司作為霍尼韋爾中國用戶的備件采購的「唯一渠道」日漸名存實亡。

  實際上,霍尼韋爾對此并非一無所知。霍尼韋爾中國公司的高管亦深知公司內部的管理問題,多次正式承諾,會改進多種監管方法,嚴格管理各體系銷售,保證備件銷售渠道的正規運作,如果最終雙方決定終止配售中心的合作時,會回購田豐公司庫存的備件產品。這些決定與承諾在郵件與會議紀要上都有清楚的記錄,但沒有簽署合同。張波表示,田豐公司十分珍惜與霍尼韋爾的合作關系,也相信霍尼韋爾作為一個全球百強公司應有的誠信。在權益受到極大侵害的情況下,仍然繼續幫忙霍尼韋爾完成每年的囤貨訂單任務。張波沒想到,雙方的合作關系最后走到了打官司這一步。

  霍尼韋爾有負承諾

  基於有霍尼韋爾的回購承諾,田豐公司相信了霍尼韋爾完善備件渠道管理誠意,繼續作為霍尼韋爾備品備件配售中心,按霍尼韋爾的要求進行囤貨。2012年3月的備件會議中,霍尼韋爾要求田豐公司在沒有目標用戶的前提下,進行囤貨480935美元,田豐公司仍然出於對霍尼韋爾的信任,向霍尼韋爾購進了這批貨物。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這批貨物剛剛囤完,2012年7月霍尼韋爾中國公司便單方終止與田豐公司備件業務的合作,同時向全中國的用戶發函通知嚴禁從田豐公司購買備件,向霍尼韋爾內部發郵件通知要求停止一切與田豐公司其它業務的合作,將田豐公司逼入絕境。目前,田豐公司僅備件的庫存已高達3000多萬人民幣。

  在中國,這些年來,就是墊資款的利息都可能大於現有所得,田豐公司承擔了大量的初始成本、物流、增值稅、關稅、雜稅、倉儲費用、人員工資、銷售費用、辦公費用,現在對於這些特種產品,對田豐公司來說毫無用處,故而田豐公司要求霍尼韋爾中國公司按照約定回購備件。

  霍尼韋爾中國公司在拖延一年半時間后,終於在2013年12月17日至19日派員對倉庫進行了盤點,但之后卻一直沒有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田豐公司無奈之下只有將霍尼韋爾中國公司告上法庭。

  對於田豐公司與霍尼韋爾中國公司最終對簿公堂,張波至今唏噓不已。他自認在與霍尼韋爾合作的過程中,秉承信義為先,并且不以霍尼韋爾的紕漏而傷及雙方合作關系,沒想到霍尼韋爾竟將所有商業信譽和承諾拋之腦后,強行終止與田豐公司的合作,并惡意打壓,致使田豐遭受巨大損失。

  應訴手段大跌眼鏡

  實際上,霍尼韋爾中國公司并非僅僅與田豐公司存在此種糾紛,與其他公司亦有類似紛爭。田豐公司向本報提供了另一案例,此案例是由霍尼韋爾與NIXERA公司的業務糾紛引起。雙方於2011年3月7日簽訂合作協議,霍尼韋爾委託NIXERA公司根據霍尼韋爾指令向第三方MTL公司提前集中訂貨,并將貨物囤放在NIXERA公司的香港倉庫,用於向霍尼韋爾的銷售項目供貨。但合作到2012年4月7日,霍尼韋爾沒有出具任何理由,便不再從NIXERA公司的倉庫出貨。多次溝通未果后,導致NIXERA公司倉庫貨物積壓,資金占用。NIXERA公司要求霍尼韋爾按協議內容,回購囤貨產品。但是霍尼韋爾公司百般拖延,沒有解決的誠意,最終NIXERA向上海市長寧區法院提起訴訟,要以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

  不過,霍尼韋爾中國公司的應訴手段,與霍尼韋爾一直對外宣傳的企業形象大相徑庭。記者從上海市長寧區法院的判決書中看到,霍尼韋爾中國公司的律師在法庭上對此前與原告的合作事實全盤否認,首先否認主體,也就是否認發生業務的真正的相對單位;其次,是從法律關系上進行否認,即認為自己不應該對原告囤貨負有回購的責任,并對原告提供的所有證據全面否認,為原告方制造訴訟障礙;第三,是對責任金額進行否認,即認為原告方提供的金額不實,從而減輕自己的責任。說得通俗一點,霍尼韋爾應訴邏輯是:「首先這事與我無關,你不應該告我;其次,即便和我有關,也不是我的責任,涉及回購的證據我都否認;第三,即便上述兩點都成立,那麼總金額也不是這個數。」田豐公司的律師認為,這種完全不尊重事實的應訴手段使美國跨國企業形象蒙羞。

  所幸,此案件經過法院受理,霍尼韋爾的抗辯并沒有成功,法院「從雙方實際履行的情況予以分析認定,對被告的質證意見的理由不予采納」,判決霍尼韋爾敗訴。在田豐公司狀告霍尼韋爾中國公司的案子中,霍尼韋爾中國公司的律師在法庭上依然使用上述的「三板斧」。并且,更是進一步否認此前與田豐公司的合作事實包括全部時間內的郵件往來、承諾回購的會議紀要、其主管人員發給田豐公司的指令,甚至連霍尼韋爾自己員工身份等都全盤進行了否認,其主張霍尼韋爾香港公司才是被告,只因雙方貨物是在香港交付。相似的業務形式,卻是不同的判決結果。受理此案的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部分采納了霍尼韋爾中國公司否認證據的意見,判決田豐公司證據尚不足因而暫時沒有支持原告訴求,但確認了「霍尼韋爾公司突然單方通知停止田豐的代理商資格,給田豐公司帶來困境和損失的客觀事實」,并建議田豐公司「可待進一步收集證據后,另案向相關機構主張。」

  張波表示,「我完全沒想到霍尼韋爾中國公司會用顛倒事實、漠視商譽的方式來『打官司』。他們罔顧一直以來與田豐公司進行業務往來的是霍尼韋爾中國公司這一事實,硬將責任推給霍尼韋爾香港公司,無論怎麼推卸,這都是霍尼韋爾公司應該承擔的責任,都應該面對終止合作,履行承諾,回購庫存的事實。目前田豐公司正在完善相關證據,完成后將繼續訴訟到底,相信邪不壓正,中國的法律終將會給守法企業一個公正的交代!」

  商業誠信倍受質疑

  本報記者從田豐公司所提供的會議紀要和郵件中看到,霍尼韋爾確實承諾如與田豐解除合作關系,將會回購田豐公司的貨物。且田豐公司表示,這些郵件與會議紀要都經過了上海市公證處的公正,保證其真實性。

  按照常理判斷,田豐公司是霍尼韋爾指定的「霍尼韋爾唯一指定的備品備件中國地區配售中心」,田豐公司不是這些產品真正的用戶,但購進數百萬美元的工業專用產品,倘若沒有霍尼韋爾可以按市場價回購的約定與承諾,怎麼可能年年補倉進貨?如果是講究信譽的商家,在終止合作之后,自然應該按約定收回貨物。

  本報亦對霍尼韋爾中國公司進行了采訪,詢問其對此糾紛的態度。然而霍尼韋爾中國公司僅回函表示,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於2015年12月18日判決霍尼韋爾勝訴,如果田豐公司對判決不滿,可以繼續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張波說,在與霍尼韋爾合作之前,他曾相信美國霍尼韋爾公司是一家有信譽、重名譽的全球百強公司,事實卻是霍尼韋爾認可了其律師在法庭上連最基本事實都不承認的訴訟方式,實在讓人如鯁在喉。

  「一個把誠信當球踢的公司誰會願意與之繼續合作?一個不在乎公司聲譽的公司怎麼會成為世界百強?試問霍尼韋爾公司官方網站上展示的企業誠信行為準則,難道只是空話?美國公司標榜的高質素法律精神何在?將幾千萬并沒有真正終端用戶的產品甩給合作夥伴田豐公司,再堵死其銷售渠道,然后脫身,誠信何在?」與記者談起來,激動之餘,張波唏噓不已。

  田豐公司的律師表示,美國合同法有一個承諾禁反言的原則,也就是說,假如一個人違反了對他人的承諾,從而使得這個由於信賴該承諾而已經對自己的處境做出了改變的人遭受了傷害,那麼法律就會強制執行這個承諾。

  另外,霍尼韋爾將自己每年的銷售任務轉嫁給合作夥伴,要求合作夥伴先支付貨款進行提前囤貨。但是這部分產品實際上并未提供給最終的真實消費者,這種銷售收入的計算方式事實上已涉嫌違反美國的法律,與「安然事件」中,安然公司虛報營業收入的手法如出一轍。雖然美國法律在中國未必適用,但可以想象,霍尼韋爾對其合作二十多年的夥伴尚且如此,面對終端的消費者和用戶,霍尼韋爾是否也會套用同樣的邏輯和同樣的處理手法?

  跨國企業鑽中國法律漏洞

  從上述案件看,霍尼韋爾的應訴看似取得了「成功」,但手段和態度實不能與全球百強的地位向相匹配。如今,田豐公司已決定繼續訴訟,霍尼韋爾能否笑到最后尚屬未知。

  張波還向本報透露,近期他從霍尼韋爾中國公司一員工獲知,霍尼韋爾在巴西拓展業務時所用的手段與在中國類似。即不顧市場需求,不斷讓中間商購買并囤積貨物,當中間商的貨物囤積飽和后,便中斷合作,更換中間商繼續囤貨。但這樣的手段讓霍尼韋爾在巴西吃了大虧。如今在中國,他們利用了中國法治的不完善,獲利匪淺。

  中國的「一帶一路」戰略已經展開,中外企業的合作與糾紛將越來越多。一向以成熟商業文明自居的西方國家,他們的不少跨國企業形象光鮮。而這些跨國企業在自己的母國之所以能夠打造出光輝形象,或許并非出自本心,而只是因為這些發達國家法規完善,而商人順水推舟罷了。中國企業在與跨國企業合作過程中必須要重視這個問題,既不能夠以其在母國的道德操守標準來對這些企業寄以期待,也不能想當然認為他們一定會按照所在國的法律來要求自身,而應該建立和完善自己的管理系統和合作標準,確保日常管理規範,既是保護自身利益、防範風險,也會因此贏得對方的信任、獲得合作各方的尊重。

  對上述糾紛做一個總結,或許國內有些企業過於相信國外企業的誠信水平。在上述案件中,可以發現,田豐公司在與霍尼韋爾公司多年合作的過程中,很多承諾和操作都是通過電子郵件與會議紀要的形式達成,然而這卻成為了霍尼韋爾在法庭上抗辯的突破口。往后欲與國外企業合作的中國企業,要認真對待每一次協議,看看這些協議是否真正具有法律效應。

  張波說:「據我所知,田豐公司與霍尼韋爾的合作模式并不是孤例,有很多中國企業與美國企業的合作模式都與此類似,而吃虧的中國企業也不止田豐公司一家。希望這些企業能夠一起站出來維護自己的權益。」而本報也將繼續關注該糾紛的后續發展。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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