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58

告別野蠻生長 P2P大浪淘沙

2016-05-04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近來,國家對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的相關政策越來越多,打擊非法集資,整頓行業已經箭在弦上。專家認為,互聯網金融,特別是P2P作為一種新興的融資方式,在為許多行業及個人的發展提供便利的同時,也滋生了種種「亂象」。這既有行業本身不夠規範、監管落后的原因,亦有經濟下滑導致的客觀因素,并且由於特殊國情,導致互聯網金融出現「中國特色」。未來的監管不管采取什麼手段,都應該立足於如何使金融更好地服務經濟,運動式的監管并不可取。在嚴管之下,P2P行業將告別野蠻生長,那些過於浮躁,風險較大的P2P機構必然被淘汰,而剩下來的必然是機制完善、技術優勝的機構。香港商報記者伍敬斌

  1 強力監管虛熱退燒

  4月中旬,國務院組織了14個部委召開會議,決定在全國範圍內啟動為期一年的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由於此次整治涉及打擊非法集資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公安機關將密切配合參與其中。據悉,具有「高收益率攬客」、「面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籌集資金」、「誇大或不實營銷」嫌疑的P2P平臺將成為整頓行動的重點徹查對象。

  百億平臺接連倒下

  2015年底,「e租寶」被深圳警方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立案偵查;今年4月,百億級理財平臺「中晉資產」被上海警方查封;近日,上海浦東警方對上海融宜寶積家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上海浦東分部以涉嫌「非法吸收存款」刑事立案。

  在經歷了幾年的爆炸式成長后,互聯網金融行至十字路口,曾經的虛熱將退燒。而在過去一段時間,政府部門和業界就互聯網金融是否應該監管、如何監管,一直存在爭議,也曾嘗試將其納入監管範疇,不過進展并不順利。直至去年以來,以P2P倒閉風潮所代表的互聯網金融風險飆升,社會壓力和經濟連鎖反應明顯,引致監管層痛下決心整治亂象。

  業界普遍認為,互聯網金融行業尚處在「弱監管」狀態,存在明顯監管漏洞和監管空白。據權威人士透露,正在徵求意見的P2P網絡借貸暫行管理辦法已暫時擱置,將吸收這次整治經驗,修改完善后再發布。與此同時,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等其他領域的監管細則未能發布,業界預期這次專項整治活動,將使得這些監管政策的出臺面臨調整。

  多數分析認為,全行業整肅和清理固然必要,有助於肅清行業亂象、規範業務模式,業界可以系統梳理過去幾年互聯網金融蓬勃發展脈絡,及時總結經驗教訓,為監管部門下一步行業規範發展建章立制提供參考,盡可能避免系統性風險出現。

  2 監管滯后容易觸法

  對比國際同業發現,中國的互聯網金融業態帶有典型的「中國特色」。北京網貸行業協會秘書長郭大剛認為,形成這種特色背后的邏輯是,中國金融市場正處在半管制狀態向全面市場化轉變的階段,正在經歷「經濟金融化」和「金融信息化」疊加的進程中。在這樣的大背景下,互聯網金融被賦予了金融信息化和服務實體經濟的雙重角色,在一個市場化程度不高,監管制度相對滯后的市場環境下,互聯網金融創新和探索,往往非常容易觸及法律的底線。

  完善制度可鑒美國

  而在美國,P2P的網貸金融市場已高度市場化,已經形成層次分明的放貸組織機構體系,建立了相對公開、成熟的法律規則制度,P2P網貸自然而然就會回歸個人與個人信貸的本源,網貸平臺主要充當信息中介的角色,或者從事債權交易、流轉平臺業務等,其業務開展接受美國證監會監管。而中國金融市場發育程度離完全市場化尚有很大距離,互聯網金融領域監管政策如果完全照搬國外,有可能造成水土不服,甚至帶來更大的扭曲和風險。

  近年來,業界學界經充分討論逐漸形成一項共識,國內互聯網金融本質仍屬於金融,沒有改變金融風險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等特點。基於金融業務本身的外部效應和互聯網金融的媒體特性,需要構建與其相適應的監管架構和法規制度。

  有資深金融從業者就建議,目前機構分類監管的思路,使得不少互聯網金融企業仍沒有被納入從事金融行為的監管範疇,應該針對互聯網金融的「業務」和「行為」制定統一、開放、透明的監管規則,從「管機構」向「管業務」轉變。

  3 極速「變種」監管難

  由於中國互聯網金融的獨特性,使得監管成為難題。以亂象最為突出的P2P為例,中國P2P網絡借貸起源於2006年,基於互聯網技術的P2P借貸模式呈現出蓬勃的生命力。2013年P2P網貸行業迎來爆炸式增長。2015年新增網貸平臺1500多家,各類機構紛紛涌入。金融資本亦蜂擁而至,當年獲得風投青睞的平臺近70家,一些平臺動輒融資上10億元人民幣,行業陷入幾近瘋狂的境地。

  行業發展過快,各類機構良莠不齊,非法集資、詐騙跑路等風險事件頻發。2015年全年問題平臺達896家,占比為35%,是2014年的3.26倍。按照銀監會的統計口徑,問題機構的數量要超過這一數目。北京網貸行業協會的統計數據顯示,北京市近600家網貸機構,其中200家問題機構,全國現狀與北京的情況基本吻合。

  監管辦法暫緩落地

  2015年12月28日,銀監會等多部門起草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發布,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但由於該《辦法》爭議較大暫緩,相關部門將在這一輪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結束后,結合整治情況,充分吸取市場意見和聲音,再做修改。

  有論者稱,從市場層面看,眼見P2P網貸監管辦法即將落地,很多P2P平臺迅速啟動轉型,或者轉為互聯網線上理財平臺、或者剝離原有P2P業務,市場變化之快,讓規則制定和修改工作陷入兩難。而P2P網貸監管辦法出臺背景所面臨的困局,正是目前中國互聯網金融監管陷入兩難境地的一個縮影。

  一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直言,很多互聯網金融就是披著一張互聯網的皮而已,如果管得嚴就容易戴上阻礙創新的帽子,監管很難做,如果撒歡放開讓它們跑,那就太快了,治理成本也太高,因此又不能放得太開。顯然,這種「度」的拿捏并不是說起來那麼容易。

  更讓監管部門頭疼的是,互聯網金融業務創新性太強,按下葫蘆浮起瓢,業務「變種」極為迅速。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人行行長周小川便表示,互聯網金融的形勢發展很快,原來出的文件還沒有真正落實執行,還沒有全都做到,又有一些新挑戰,還需要進行新的研究。

  4 行業整肅忌一刀切

  財經評論人余豐慧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此前中國政府為保證金融創新而采取的「弱監管」模式,可謂做到了「仁至義盡」。但是,一些企業包括大型P2P網貸平臺對這種「警示」置若罔聞,依然我行我素大搞資金池甚至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最終導致爆發多次侵害投資人利益、釀造局面金融風險事件,使得監管部門不得不大力度整頓P2P網貸等金融業態。不過,采取這種集中時間、聲勢浩大等的運動式整頓并不是上策。

  因為金融企業是以貨幣資金資本為經營標的和對象的,這就決定了在經營過程中一個最大特點是風險大并且極度容易引爆風險。其對風險反應過度敏銳與脆弱,一個負面傳聞或謠言都可能使其發生擠兌風險而最終關門破產。而已經演變成金融性質的P2P等所謂互聯網金融,如果采取聲勢浩大的運動式整頓的話,或引爆行業整體性風險,不排除使得健康P2P企業也連帶發生擠兌風險的可能。

  5 亟待人行立規

  余豐慧認為,「誰發生問題整頓誰、查處誰、法辦誰」這才是正確出路。從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搞資金池、超過自身實力擔保等方面分析P2P等的違規違法行為,都能在現有法律法規中對號入座。

  目前亂象最嚴重的是P2P網貸,但是此次整頓將網絡投資理財、互聯網支付、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等互聯網金融業態,以及互聯網金融企業廣告治理等相關業務都牽扯了進來,同時,許多風險企業并不是互聯網金融企業,但卻把板子打在互聯網金融行業屁股上,這不利於企業以及金融行業的發展。現在這種「誰家孩子誰抱走」原則,本身是推卸責任給地方政府的行為。要明白的是,P2P網貸等風險與地方債風險是完全不同的。根本不適合這個原則。以開放經濟思維,以對待互聯網新經濟新金融思想去盡快出臺全國性監管辦法是根本性措施。

  不過,上海證券報發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則認為,在中國現行法律制度體系沒有修改前,人為組建金融委員會或金融管理局不具有實質性意義。按中國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基本原則,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為各個金融監管機構制定了專門法律,短時期內修改完善現行金融監管法律文件沒有可能。如果無視法律規定,組建超級金融監管機構,那就有可能出現「貌合神離」的狀況,金融監管部門很可能會各自為政,金融監管效率不可能大幅提高。

  針對中國互聯網絡金融發展實情,按「誰家孩子誰抱走」的原則,對互聯網絡金融實施監管可能是當下最妥當的解決方案。國務院敦促人行發揮協調作用,分別要求金融監管機構根據本行業所依據的法律規範實施監管的模式,在目前的情況下是最合理的。

  6 法治為本 回歸理性

  不管怎樣,互聯網絡金融發展是大勢所趨,互聯網金融千人會秘書長易歡歡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不管采取什麼監管措施,都應該立足於如何使金融更好地服務於經濟。

  易歡歡認為,P2P作為一種新興的融資方式,以其技術上的優勢,實際上對各行業的發展都有所益處,在金融業較成熟的國家和地區是如此。不過,在中國,由於市場不成熟,以及風氣比較浮躁,再加上宏觀經濟的壓力,出現了一些比較大的風險事件,觸發了政府不得不進行監管的決心。

  P2P金融模式自誕生以來,至少有兩方面的積極意義。其一,有镕散資金的投資人能夠通過P2P金融信息服務平臺找到并甄別資質好的有資金需求的企業主,獲得比存款到銀行更高的收益;其二,有資金需求的企業主在P2P金融信息服務平臺僅靠點擊滑鼠輸入相關信息就可完成借款申請、查看進度以及歸還借款等操作,極大提高了企業主的融資效率。

  7 優勝劣汰 踩界即管

  易歡歡認為,未來,P2P在強力的監管下,一批不規範的平臺將受到影響,行業「野蠻生長」時代結束,一大批低劣的P2P平臺將關門倒閉,經過優勝劣汰留存下來的P2P實力較強,激烈的競爭,將促進P2P平臺的進一步分化,運營將會越來越精細化。隨著監管格局的進一步細化,未來P2P平臺上基金等金融產品必然會消失,另外一些不規範的線下理財公司因為頻頻出現問題,未來也將成為監管層重點管理的對象。

  同時,傳統金融機構與新興互聯網金融平臺之間的聯姻或將會層出不窮,併購重組即將大規模發生,金融機構的互聯網化是下一階段的最大看點。未來在強力的監管下,那些過於浮躁、風險較大的P2P機構必然被淘汰,而剩下來的必然是機制完善、技術優勝的機構。

  有論者稱,法治才是P2P行業存續之本。法不明則業不立,在P2P發展初期,給予其發展空間,讓其野蠻生長,而在行業發展壯大之后,法律的出臺,則劃定了邊界和禁區,未來的P2P行業將優勝劣汰,行業集中度將進一步提高。P2P行業監管主要面臨中間賬戶監管缺位問題、對資金流向難以監控、對平臺行為難以監控這三大難題。如果說,平臺銀行存管避免了平臺涉及資金池的問題,那麼監管部門是否需要對平臺后臺數據進行即時監控,及時對風險進行把控?互聯網金融發展到如今,法治為主,自律為輔,方能長遠。大浪淘沙,到底誰能留下來?風控能力強、業務規模大、用戶忠誠度高、有資金實力和強大背景的將擁有更多機會。

[责任编辑:蒋璐]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