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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等4人焚燒白皮書案開審

2016-05-04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立法會議員陳偉業、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及秘書長黃之鋒,前年6月在港島西區中聯辦門外焚燒一國兩制白皮書時,涉阻礙在場警員執行滅火職務。4人否認阻差辦公昨開審,本案料審3日。

  督察李子威昨供稱,前年6月11日,人民力量、社民連等團體在中聯辦外聚集,抗議國務院公布一國兩制白皮書,期間黃浩銘點燃象徵白皮書的大型紙牌道具,更有人想將紙牌推入中聯辦北閘。當時負責人流管制的李曾多次用「大聲公」向陳偉業等人勸喻及警告,警方拿出事先準備好的化寶盆,讓示威者可以在內燒紙,但因紙牌太大、火勢轉強,便衣警員黎健文用水樽的水試圖滅火。李供稱,陳偉業及黃浩銘用身體阻止黎滅火,最後由警民關係科警長何國柱用滅火筒將火噴熄,包括黃之鋒等示威人士指罵試圖滅火的警員。

  指罵試圖滅火警員

  陳偉業和黃浩銘昨無律師代表,羅冠聰及黃之鋒則分別由大律師鄧子楷及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代表。盤問時,李稱示威和平散去,他無意拘捕任何人,直至重案組跟進調查,他才被要求錄囗供。

  辯方質疑,若李感到有人犯法阻差,應當場向上司申請作出拘捕,他回答「未試過」,又稱首要考慮下屬的安全,拘捕與否不由他決定。辯方又質疑,示威者或未能認出便衣警員的身份,李則稱同事應已佩戴委任證。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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