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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郵學生被舉報剽竊論文 碩士學位遭撤銷告學校

2016-05-25
来源:新京報

  被學校撤銷碩士學位的王某在法庭上。海澱法院供圖

  原標題:碩士學位被撤銷 北郵學生告學校

  北京郵電大學學生王某被舉報論文剽竊、碩士學位被學校撤銷,王某於是將學校訴至法院,請求撤銷學校的決定。昨天下午,該案在海澱法院開庭審理,北郵方面表示撤銷王某學位符合程序。

  學生稱未申訴即撤銷學位

  去年12月7日,北京郵電大學作出關於撤銷碩士學位情況通報書,稱該校信息與通信工程學員2015屆碩士畢業生王某,碩士學位論文被人舉報涉嫌抄襲。學校接到舉報後,按照規定進行調查,並經校學術道德建設委員會認定了王某碩士學位論文抄襲行為。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根據認定結論,經無記名投票,表決通過了撤銷王某碩士學位的決定。

  王某在法庭上稱,校方在未通知他本人的情況下,在去年10月22日作出撤銷其碩士學位決定,並於兩天後在網站發布公告。

  在王某看來,學校撤銷自己學位存在不妥,學校對於學位撤銷的處理方式違反學校相關規定。按照規定,校方應當在落實處分、通報決定之前,以情況通報書方式通知被處分人,提起申訴後的複查期間,處分決定不能執行。

  王某認為,學校在落實處分、通報決定前沒有以任何方式告知他本人,直接執行的撤銷決定。之後的申訴是在此之後由他本人主動向校方提出,校方才於12月份補發了情況通報書,以便於他本人申訴。申訴期間,校方決定依然在網站公告,撤銷學位的決定在他本人申訴前,已經對其的工作、落戶和聲譽造成了極大的影響。

  庭審曝稱論文遭惡意篡改

  “學校論文系統內的電子版論文,遭到他人惡意篡改”,在庭審中王某還曝出,其論文簽字打印版與系統電子版不一致。

  王某稱,學校作出撤銷學位的決定後,他前往教務處核實了其畢業前提交的最終版紙質論文,以及學校論文系統內的電子版論文,兩個版本論文存在較大出入,舉報所依據電子版論文被人篡改,而學校也是根據電子版論文進行的調查。

  北郵方面答辯表示,關於撤銷程序,學校在調查過程中,聽取了王某的陳述,告知了王某相關事實,之前也聽取了王某的陳述和申辯,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保障了王某的知情權和申辯權;同時校方也參考了王某紙質版論文,綜上被告作出撤銷學位決定,符合程序,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在法庭上,北京郵電大學提交了王某的檢討書,以證明被告聽取了原告陳述和申辯。同時,學校提供論文存檔說明,證明王某有義務確保論文電子版和紙質版一致,王某論文於2016年1月25日移交檔案館。

  該案沒有當庭宣判。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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