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科技訊6月21日消息,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訴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2.6億罰款一案,於今日上午在廣東高院公開開庭審理。
在庭審上,快播律師認為,深圳市監局幫助騰訊清除競爭對手快播。在他看來,快播與騰訊是競爭對手,雖然是小公司,但是技術上很先進,本案僅僅依據騰訊這一厲害關系人就做出如此重的處罰,等於幫助騰訊清除了一個競爭對手,並且是打著“公共利益”的幌子。
而騰訊代理人在公開審理上表示,快播是侵犯公共利益,不僅僅是騰訊一家,其侵權對象是全行業的正版版權內容,快播從未花過一分錢購買正版版權。
據了解,侵權行為的四大構成要件,第一,有行為違法,第二導致被侵權方發生損害事實,第三,違法行為和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第四違法行為實施者存在有過錯,比如主觀故意。一般來說,侵權行為有四個構成要求,滿足了這四個要件,就構成侵權。
在審理一開始,騰訊代理律師對應侵權行為的四大構成要件,以此證明快播侵權。
不僅如此,騰訊代理律師還表示,國家版權機關認定快播的行為是侵權行為後,發出過整改通知書,但是在整改期內,快播依然“我行我素”大肆侵權。
在證據方面,深圳市監局代理人表示,證據主要是這幾方面,第一是快播主動編輯、整理騰訊版權作品,這由快播的服務器和員工調查筆錄證明;第二是快播對侵權行為進行了“偽裝行為”,偽裝成正版;第三是快播同時為用戶提供正版和侵權視頻兩種。
深圳市監局同樣認為認為快播侵權的公司和次數,是汪大媽遇到王大媽,多的不是一點兩點,一次兩次,也並非只是針對騰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