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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全面围堵 IPO违法 高规格处罚

2016-06-27
来源:证券日报

   ■安 寧

 
  上周五,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近日證監會專門部署了首次公開發行(IPO)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執法行動。筆者認為,這是一場對IPO違規違法行為的全面圍堵,而這場風暴的中心就是資本市場最為嚴重的欺詐行為之一——欺詐發行。
 
  就在宣布此次執法行動的前一周,證監會剛剛通報了對欣泰電氣(14.550, 0.00, 0.00%)涉嫌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的查處情況。證監會初步認定,欣泰電氣在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時存在欺詐發行行為,上市后披露的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證監會擬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措施。
 
  一旦正式認定欣泰電氣欺詐發行或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證監會將依法對其作出處罰。深圳證券交易所也將依法履行退市工作職責,啟動欣泰電氣后續退市程序。這家公司將有可能成為創業板第一家退市公司,同時亦將成為中國證券市場首家因為欺詐發行而被退市的上市公司。
 
  對欣泰電氣的及時查處,說明了監管層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零容忍”。“絕不放過任何一個涉案主體、絕不放過任何一項違法失職行為、絕不放過任何一項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的表態也再次表明了監管層對此類違法違規行為的堅決態度。
 
  因此,此次部署的首次公開發行(IPO)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執法行動可以說是證監會加強對IPO各個環節、各類主體、各種違法行為監管執法的重要工作部署,也是監管機關前期集中查處6家審計評估機構、嚴肅追究欣泰電氣及其中介機構違法責任、終止審查17家首發企業等一系列凈化IPO市場環境的又一舉措。
 
  只有造假上市的公司得到嚴懲,被清理出A股市場,才能恢復市場正常的新陳代謝功能,恢復被扭曲的價格信號,也才能更好的保護投資者權益,真正鑄就資本市場的“誠信底線”。
 
  此外,筆者認為,在嚴查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同時,也要嚴罰。例如,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在《證券法》修改中提高對欺詐發行的處罰標準,另外,在刑事處罰中,也可以考慮提高對欺詐發行股票罪的量刑標準。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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