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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被查啥反应?有人怪组织,有人要求先查事大的

2016-08-23
来源:中国网

   

         2015年2月28日,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倪發科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倪發科曾在接受組織調查時抱怨說,“如果組織上早提醒或早處理我兩年,我給國家造成的損失也不至于這么大,自己犯的錯誤也不至于這么嚴重。”  

 
  中國網新聞8月23日訊(記者魏婧)日前,據媒體報道,國土資源部退休官員金某因犯受賄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30萬元。報道稱, 金某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訪民錢款,為訪民解決糾紛。此外,金某還在收受企業錢財后為其辦理采礦許可證。
 
  十八大以后,官員退休后遭調查的例子屢見不鮮,甚至像徐才厚、周永康、倪發科、郭永祥等等這樣的副省級以上的“大老虎”,最終都沒能因為退休而可以逍遙法外。據了解,有官員在退休11年之后仍接受公審。
 
  那么,面對自己被調查、被判刑的事實,退休官員們都做出了哪些反應?中國網記者梳理發現,有人倉皇竄逃、有人拒絕接受調查,還有人埋怨組織沒有早提醒自己……
 
  2015年1月,福建省南安市原市委書記駱國清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沒收犯罪所得。同時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
 
  很少有人知道,一年半前的那個夜晚,面對將被審判的命運,駱國清指使其司機驅車在泉州后渚大橋以100多公里時速打算逃之夭夭,最終被攔截帶走。他在悔過書中寫到,“當我踏進審查室那一刻,真是天崩地裂,整個人都徹底崩潰了,淚流滿面,悲痛欲絕……悔恨交加。”
 
  駱國清用幾近瘋狂的方式抒發內心的恐懼,而有人卻憋出了“內傷”。
 
  “可樂,可樂,今天我遛你,明天就不知是誰了。”退休三年多的遼寧海事局原局長侯景華站在被告人席上回憶說,得知被調查后,他無法與他人交流排解,只能向自己的狗吐露心聲。他知道,自己悠閑自得的退休生活很快將變成失去自由的牢獄生涯。
 
  2016年1月29日,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侯景華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
 
  同是退休官員,一個是舉報者,一個是被舉報者。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在落馬前,就一直被六安市退休官員舉報,但仕途卻并未受到影響。后來在接受組織調查時,倪發科竟抱怨說,“如果組織上早提醒或早處理我兩年,我給國家造成的損失也不至于這么大,自己犯的錯誤也不至于這么嚴重。”
 
  此言一出,輿論一片嘩然。人民網對此評論稱“雷人懺悔太矯情”,官員自己將落馬原因歸咎于“組織未能早點提醒”,顯得十分可笑,這甚至比一些人的“鱷魚的眼淚”更叫民眾厭惡與反感。
 
  而比倪發科更可笑的是廣東省原國資委主任劉富才,他沒有向組織報告便擅自出國;組織要求回國說明情況及接受調查,一概拒不配合;讓下屬企業花90萬元買越野車長期自己占用,應該自己買單的16萬元費用在本單位及下屬企業報銷。
 
  面對省紀委下達的“最后通牒”,退休3年多的劉富才卻自稱“反反復復地在腦海中過濾,真找不到有什么嚴重違紀的事情”。
 
  目無法紀的他甚至說出這樣的話,“我當這么大的官,你們要調查的那些事都不叫事,要查,每個人都有事,比我事大的也有,紀委該先查他們才是。”
 
  劉富才“小貪不怕,少拿沒事”的錯誤觀點,致使其構成嚴重違紀,最終被給予開除黨籍的處分,上級同時批準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
 
  退休并不意味著“平安著陸”,反腐更沒有“退休”時。有媒體評論指出,官員要端好自己的“槍”、走好自己的“道”,時刻謹記“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2016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并已于7月8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十條明確規定,“實行終身問責,對失職失責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不論其責任人是否調離轉崗、提拔或者退休,都應當嚴肅問責。”這表明今后我國將更加施以重拳做好反腐工作。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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