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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以非立法方式推自願醫保

2017-01-10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周偉立報道:特區政府昨日公布自願醫保計劃諮詢報告,指將透過非立法形式建立的框架推行自願醫保計劃,並修訂「最低要求」及相關建議。政府建議符合要求的個人住院保險產品,分為只符合最低要求的「標準計劃」和有更大保障的「靈活計劃」,由於市民對設立高風險池的建議意見分歧,當局將暫緩處理「必定承保」和保單「自由行」的要求。

  食物及衛生局發言人表示,政府建議承保機構在銷售及/或訂立個人住院保險時必須符合政府指定的一系列「最低要求」,當中大部分「最低要求」得到市民支持,包括保證續保、不設「終身可獲保障總額上限」、承保範圍包括住院和訂明的非住院程序、承保範圍包括訂明的先進診斷成像檢測和非手術癌症治療、更明確的支出預算、標準保單條款及條件、保費透明度、最低保障限額、費用分擔限制以及承保範圍包括投保前已有病症。

  設2年保單轉移期

  個人住院保險產品會分為「標準計劃」和「靈活計劃」,在「標準計劃」下,承保機構可以不承保在投保前已有的病症,機構亦可以設立不承保的項目,讓消費者可以選擇保費較低的保單;由於市民對設立高風險池的建議意見分歧,當局將暫緩處理「必定承保」和保單「自由行」的要求。

  此外,當局會設立辦事處,審核產品是否符合規定,並計劃在明年敲定實務守則和扣稅安排,亦會設立2年的保單轉移期,讓承保機構有充足時間準備保單,承保機構要在轉移期內提供最少一次機會,將不符合計劃規定的保單,轉為「標準計劃」或「靈活計劃」。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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