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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前銀行客戶經理熱薦保險產品 理財產品風險測評走過場

2017-01-18
来源:證券日報

  春節將至,各大銀行業務忙碌,買理財也成為儲戶的共同選擇。

  近日,《證券日報》記者走訪了多家銀行網點發現,各窗口紛紛排起了長隊。某銀行網點的理財經理告訴《證券日報》記者:“春節前是銀行最為繁忙的時期,近日來銀行的人歸納起來有“四多”:存錢的人多、取款的人多、貸款的人多、買理財產品的人也多。”

  另外,據了解,雖然監管部門三令五申要求加強銀行理財的風險管理,并且明文規定了對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的具體要求。但是,《證券日報》記者通過走訪調查發現,多數銀行對于風險評估的執行流于形式,風險評估更是走過場。

  銀保產品最受投資者待見

  在《證券日報》記者走訪的幾家銀行網點,各種銀保產品都標注在了大堂的醒目位置。在一些銀行網點,部分銀保產品收益率在5%以上,引得投資者紛紛駐足了解。

  在某國有大行的一家網點,《證券日報》記者注意到,大堂的宣傳欄上貼有一張印有近期各類理財產品發售信息的宣傳單,該行發行的理財產品收益率大部分在4%以下,但有一行用大大的紅字非常顯眼地標注著“某某財險”的產品,收益率為4.2%。

  在其他中小銀行營業網點,《證券日報》記者發現,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目前收益率在3%左右,非保本型理財產品在4%以上,部分銀保產品最高收益率達5%以上。

  對于銀保產品的優勢,許多銀行的客戶經理表示,該類產品不僅收益率高,而且保本。“因為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比較低,我一般都會主動給投資者介紹保險產品,收益率相對要高,而且很多投資者自己也傾向于咨詢和購買銀保產品”,某國有大行的理財經理表示。

  另一家國有大行的理財客戶經理告訴《證券日報》記者:“現在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較低,客戶的購買積極性不高。相反,我們行與一些保險公司合作的產品,收益率高,賣得特別好,有一款銀保產品剛剛賣光了。”

  《證券日報》記者在走訪的過程中還發現,很多客戶經理都放棄了推銷銀行理財產品,轉而推薦銀行代銷的保險產品,而且強調“利息高且保本無風險”,只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就可以領取本金和利息,而且本金和利息也會在合同中寫的很清楚。

  風險測評形同虛設

  作為理財產品銷售的第一道風控——風險承受力測評近期卻走起了過場。看起來規范嚴謹的風險評估程序,在實際操作中卻太過隨意。

  近日,《證券日報》記者走訪北京地區多家銀行網點發現,雖然客戶只能按照評估結果去購買相應的理財產品,但是客戶卻可以隨意更改評估報告。大多數銀行的工作人員都告訴《證券日報》記者:“如果風險評級不合格就改答案重新做一遍”。風險評估本是一道嚴格的風控流程,然而,有的銀行工作人員為了完成銷售,主動要求客戶多次進行風險評估測試,以達到可以購買更高風險級別理財產品的客戶評級。而投資者在購買代銷產品,很容易在無意間買到了“風險越位”的產品。

  銀監會2011年11月份出臺了《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其中第二十八條規定了,商業銀行應當在客戶首次購買理財產品前在本行網點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證券日報》記者走訪多家銀行網點并體驗其風險測評環節發現,雖然各大銀行基本上都執行了此項要求,但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卻存在著種種問題,銀行的風險評估測試,基本為走過場,使得風險評估并不能起到應有的效果。

  從《證券日報》記者拿到的幾家銀行風險評估問卷來看,基本都是不到10道選擇題 ,題目設置也都遵照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風險承受能力評估依據至少應當包括客戶年齡、財務狀況、投資經驗、投資目的、收益預期、風險偏好、流動性要求、風險認識以及風險損失承受程度等。”

  這其中,只有年齡和財務狀況屬于客觀題目,財務狀況的題目大多是問家庭年收入以及收入或資產中可用于金融投資的比例。其他幾項題目主觀性更強一些,比如關于投資目的的題目:對您而言,保本比追求高收益更為重要。從“非常不同意”到“非常同意”一共五個選項。

  在某國有大行北京地區網點,該行的客戶經理詢問《證券日報》記者投資需求后,推薦了幾款理財產品。該行的風險評估共計8道題,《證券日報》記者讀題和做題,花了不到10分鐘,評估結果為“穩健”。在得知《證券日報》記者想購買投資類的基金產品,客戶經理表示:“這個評估結果不能購買此款產品,需要重新測試并更改一些題目的選項才可以,評估結果為進取型才可以。”

  在另一家國有大行網點,當《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有些選擇不太準確想要重新評估時,理財經理告訴《證券日報》記者,“做風險評估時最好選擇看起來承受力更高的選項,這樣能確保買產品時不受限制,每道風險測評題的四個選項中,最后一個往往為風險承受能力最高的選項,因此,‘多選幾個C或D’,這是最簡單方法。”按照此種方法,記者評估出了“進取型”的評級結果,可以投資“中高”以及以下風險的產品。

  而此后《證券日報》記者又走訪多個銀行網點并按照真實情況填寫風險測評問卷,獲得了“穩健型”的評級結果,對應可以投資“中低”及以下風險的產品。

  在一家城商行網點,該行理財經理告訴《證券日報》記者:“對于購買銀保產品的投資者,我行之前不需要做風險評估,可直接購買,但是從去年12月初開始也需要做風險評估。”

  一些受訪的消費者對于風險評估并不太懂。“銀行讓怎么做就怎么做,只要能買理財產品就行”,一位六十多歲的大爺告訴記者。

  《證券日報》記者在走訪的過程中,都會問及風險評估結果與本人真實情況如果不符,會不會有什么影響。有些客戶經理回答較為規范,稱“要按照等級劃分來購買相對應的產品”。而有的客戶經理則以“沒什么影響”一句帶過。一家國有大行的客戶經理還告訴記者,“如果想購買范圍更大,可以把測評結果做的高一些,這樣選擇性多一些。”

  其實,上述《辦法》的第二十五條寫明,“商業銀行應當根據風險匹配原則在理財產品風險評級與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之間建立對應關系;應當在理財產品銷售文件中明確提示產品適合銷售的客戶范圍,并在銷售系統中設置銷售限制措施。”

  《辦法》要求商業銀行開展理財產品銷售應遵循風險匹配原則,主要是從保護客戶合法權益角度要求商業銀行按照風險匹配原則審慎盡責開展理財產品銷售,客戶只能購買風險評級等于或低于其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評級的理財產品。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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