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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從未見有人從如此高位墮下 曾蔭權判囚20月不準緩刑

2017-02-23
来源:香港商報

  前特首曾蔭權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被判刑,其妻曾鮑笑薇到庭聽取判刑。

  【香港商報網訊】現年72歲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上周五被陪審團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昨在高院被判即時入獄20個月。主審法官陳慶偉在判案時指,曾蔭權身為特首,屬地區首長,不但對香港市民問責,也要對中央問責,但曾蔭權卻違反誠信,罪行嚴重,須判處阻嚇性刑罰。陳官更慨嘆:「在我為官生涯中,未見過一個人由這麼高的位置跌下來」,認為量刑起點應是30個月監禁,考慮曾蔭權過往彪炳的功績,乃給予三分一減刑折扣,判曾蔭權入獄20個月,不準緩刑。

  曾蔭權太太及弟妹下午到收押所探望曾蔭權

  曾太到收押所探望曾蔭權(商臺新聞)

  據香港商業電台消息,因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監20個月的前行政長官曾蔭權,繼續羈押在荔枝角收押所。曾蔭權的太太曾鮑笑薇、妹妹曾璟璇及弟弟曾蔭煊,下午約二時半進入收押所,探望曾蔭權。

  現時仍未知曾蔭權將在哪一個院所服刑。懲教署表示,對於新定罪的在囚人士,會按既定機制,根據個別在囚人士的罪行、刑期、保安類別、更生相關因素等,安排合適的院所服刑,為保障個人私隠,不會透露個別在囚人士的資料。

  曾蔭權早上由懲教署人員押送下到高等法院聽取判刑。

  曾太:對結果難受 將會上訴

  曾太鮑笑薇在兩子及家人陪同下在庭外表明:「今日是非常黑暗的日子,對於今日法庭的判決,我和家人都感到非常失望和傷心,我和曾蔭權在過去5年受到極大困擾及壓力,所以對今次結果感難受,但我全家人都會堅強、勇敢地面對,我們會上訴。」

  曾蔭權被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因呼吸困難,轉往伊利沙伯醫院羈留病房,昨早約8時換上黑西裝及煲呔,登上囚車前往高院聽取判刑。他獨自步出囚室,家人一擁而上,隔犯人欄玻璃跟他雙手貼雙手。庭警要求曾蔭權安坐,但眾人難離難捨。曾太眼見丈夫一臉憔悴,想到離別之苦也不忍拭淚。

  被判刑後由囚車載走離開高等法院。

  陪審團拒接納曾疏忽漏報

  曾蔭權由法庭囚室步出犯人欄時,即望向公眾席上的妻子及弟妹,妻子及胞妹璟璇向他發「飛吻」,曾蔭權亦有「回敬」,而曾太及曾弟蔭荃都不禁落淚,曾蔭權見狀亦雙眼通紅,曾太更從手袋內取出「十字架」祈禱。曾蔭權聞判入獄20個月時表現冷靜,曾太與兩兒子立即走向犯人欄,曾太與丈夫交談,之後便目送丈夫進入法庭囚室內。

  據了解,辯方將會盡快向法庭申請曾蔭權保釋外出,以等候上訴。而辯方亦可28天內向上訴庭提出上訴及呈交上訴理據,然後向法庭申請審訊的謄本、估計約需1年可排期處理上訴聆訊,相信有關上訴不會影響重審的安排。

  須對市民及中央問責

  陳官昨指,曾蔭權被裁定罪成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發生於2010年至2012年出任特首及行會主席期間,故意隱瞞他與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之間的東海花園租務關係,他當時正參與雄濤的數碼牌照申請,陪審團明顯拒絕接納曾蔭權是一時疏忽而未有申報,由於首罪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將會重審,故法庭不會重提案情。

  根據法例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最高刑罰為入獄7年,此罪分為兩個類別,包括罪行涉及貪污元素,須判入獄5至7年;至於不涉貪污則可判處社會服務令、罰款或入獄。曾蔭權所犯的沒有申報行為失當屬於第二類別,但並不等於曾蔭權可以逃避坐牢。

  陳官稱,曾蔭權負責決定電臺牌照,大氣電波會影響社會各階層人士,曾蔭權當時身為特首,屬地區首長,不但對香港市民問責、也要對中央問責,市民及中央對他寄予信任,但曾蔭權卻違反誠信,上訴庭有指引說明相關罪行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不適宜判處緩刑。

  陳官更引述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案,指許仕仁的行為失當罪須入獄18個月,而該案涉及收取新鴻基貸款。認為本案的量刑起點應是30個月。對於曾的家人及數十名人士撰寫的信求情,陳官表示理解,但法庭有責任按照陪審團及法例作出適當懲罰。

  曾採正常程序量刑較輕

  陳官強調,「在我為官生涯中,未見過一個人由這麼高的位置跌下來」,無可否認曾蔭權過去45年對香港有很大貢獻,過往與他共事的人均道出同一心聲,即曾蔭權一直決意為香港人服務,擁有非常突出的政績,尤其1998年對抗金融風暴的努力,考慮曾蔭權在案中發牌時採納所有正常程序,否則判刑會更重。

  另外,代表控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表示,就首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在考慮控方各證人及律師團隊的「檔期」,最快可在今年9月重審,預計審訊需時20至25天,辯方則表示很大機會就定罪上訴。

  服務香港逾40年 各界均感惋惜

  【香港商報訊】記者周偉立報道:對於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監20個月,不獲緩刑,各界均感惋惜。曾與曾蔭權共事的政界人士均指,他用心服務香港,並對判決感到難過。至於曾蔭權所獲勳銜及卸任後待遇會否被禠奪,現階段未有定案。

  民建聯主席李慧瓊說,是次判決和刑期有阻嚇作用,對公職人員是一個很大的啟示和學習過程,民建聯對曾蔭權被判刑感到難過,希望他及家人保重,好好整理上訴資料,如有需要,民建聯可以提供協助。

  陳克勤:助港人渡過金融風暴

  曾為曾蔭權擔任特首辦特別助理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克勤稱,對此感到非常難過,他指曾蔭權服務香港逾40年,對香港社會貢獻很大,尤其於應對金融風暴時協助港人渡過很大的難關。他希望曾蔭權能保重身體,渡過今次難關,如需要協助,他會盡力幫忙。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同樣對判刑感到難過,認為曾蔭權對香港貢獻很大,已知道曾太決定上訴。她指有關條例關於行政長官在何情況下作出申報,她認為成文法未有清楚列明,認為可檢討條例。

  曾經與曾蔭權共事過的特首選舉參選人葉劉淑儀稱,曾蔭權年紀不輕,希望其律師團隊能協助曾提出上訴,使他在等候上訴期間可保釋外出。

  仍未知勳章會否被褫奪

  另外,就問及曾蔭權在2002年獲頒的大紫荊勳章會否被褫奪?禮賓處發言人回覆稱,不評論個別個案,但根據現時授勳及嘉獎制度,如獲授勳人士的行為,會對其應否繼續擁有該勳銜構成疑問,例如因被定罪而入獄1年或以上,不論是否獲得緩刑,政府都會考慮是否褫奪有關勳銜,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負責向行政長官作出建議,而每宗個案須由行政長官親自批準。

  至於其前行政長官待遇會否有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表示,政府一直按照相關既定程序,為所有前任行政長官提供支援及其他終身福利,包括辦公室和行政支援、汽車連司機服務、禮遇及相關安排、保安及醫療和牙科護理;如果個別前行政長官不進行規定的推廣及禮節性工作,以致暫時毋須使用相關支援及待遇,政府會重新調配資源作其他適當用途。發言人續說,由於有關案件的司法程序仍未完結,政府不作進一步評論。

  曾蔭權罪成令人唏噓

  前特首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監禁20個月,無疑證明本港司法公正,即使特區最高領導犯法,也一樣難逃法網,真正做到「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然而,念及他一生功績,如今以72歲垂暮之齡,卻要身陷囹圄,身敗名裂,總不免令人唏噓。

  曾蔭權是地地道道的香港仔,靠個人奮斗,做到特區的行政長官,成就非凡。他1967年加入香港政府,任職二級行政主任,從低做起,歷任各個部門的職位,受到各方面的歷練,一步一個腳印。在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中,他與金融管理局總裁任志剛等人聯手阻截金融大鱷狙擊港元,穩住本港的金融體系,傳為佳話,亦為他建立個人名望,后來升任政務司司長,更於董建華辭任行政長官之后,成為特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他父親是警務人員,出身并非富貴,甚至大學學歷也沒有,卻能有如斯成就,見證香港仔只要勤奮向上,必有出頭天。然而,一生的光輝,在行政長官任內卻遭到玷污,最后個人蒙羞外,亦破壞本港的聲譽。

  坦白說,曾蔭權貪的都是小便宜。他個人只不過是個較為注重生活享受的人,從他養錦鯉、打煲呔,都可見他是較為講究的人,本也無可厚非,但他乘職務之便,貪圖利益,即使是多麼微小,犯法就是犯法,并不能法外開恩。大概他自己也想不到,自己所占的小便宜會構成犯罪,這是他生活不嚴謹之處。據知,一些公職人員就算抽到現金獎,為防瓜田李下,都會把錢捐出去,曾蔭權在政府打滾一生,卻不知注重這些細節,想來又難以原宥。

  如今,曾蔭權終於嘗到苦果,被判罪成。事件警誡往后的公職人員,必須廉潔奉公,萬不可因小失大,自毀清譽。須知一失足成千古恨,曾蔭權案例,可說是前車之鑑。章宜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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