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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叫板旅游委:乐见依法解决争议

2017-03-22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南都社论

  既然有公开信的激烈表达,以及行政机关的谦逊态度,双方的争议接下来是否可以通过民告官诉讼的方式解决?

  中华民族园,这下出了回名。2016年12月6日,地处北京的4A级景区中华民族园在被摘牌的第二天通过其官网挂出中华民族博物院院长王平署名的公开信,称北京市旅游委对外发布的中华民族园景区所存在问题“与事实严重不符”,指责相关部门“官僚,不负责任”。日前,媒体发现这封引来诸多关注的公开信已经从其官网首页撤下,但并没有删除。

  “4A只是一个名号,有也好,没有也好,景区还是照常运行”,不管是事后死扛,还是真的看破虚名,景区这种对待名号的淡然态度似不多见。景区为游客提供服务,对其景区资质的行业评价更多应成为游客的一种参考因素,而非现在被过分看中的某种现实价值。旅游部门主导的景区评价和检查通报,发现的问题对景区而言显然是不利的。北京市旅游委发布的信息显示,涉事景区具有“发生火灾未及时上报”、“违法设置功德箱和燃香处”、“监控数量严重不足、消防设备不完善、电线和电箱外露”等问题,中华民族园也因此被旅游部门摘牌。2016年12月5日,在旅游部门发布的367家A级旅游景区复核整治行动处理景区名单中,中华民族园位列首位。

  4A景区的牌子被摘了,涉事主体有所反应也算正常,在目前状态下对景区资质、级别的认定可能直接影响到游客人数和门票利益,但以前的处理实践中公众可能很少看到被处罚主体类似这样公开表达不同意见,而且措辞强硬。 更加难得的或许是,作为舆论漩涡里的另一方,北京市旅游委对此看起来也并不“恼怒”,同样云淡风轻。北京市旅游委行业管理处副处长乔剑平日前表示,在网站上刊发公开信是园方的自由,“他们自己爱怎么说,我们没法管”。虽然这么说,但也没有打算收回此前对景区存在问题的描述,并且表示所作结论“有2000多张现场照片可以佐证”。

  对被监督机构的公开反驳,尊重其表达权利;对行政机关所做的调查和结论,有起码的证据意识和对公共行为品性的坚持。旅游主管部门的这种姿态,本身也可以看出权力对边界的谨守和谦逊。各方都在成长,在此次景区与旅游主管部门的争议中,实有必要跳出看热闹不怕事大的心态和视角(事实上,因为双方的克制,事态也并非不可控),观察争议双方的表现。

  面对行政机关的处罚,不再被动接受,勇于表达观点,而在争议的另一方,对于类似公开信这种看似挑衅的举动,不仅表达尊重,而且乐于出示行政行为的依据。争议双方的理性态度,可以让人看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一些逻辑。基于公共事务妥善和务实的解决思路,争议各方的表现可圈可点,而更进一步的法治化解决路径,显得值得期待。

  《行政诉讼法》所解决的社会纠纷,其双方在法律意义上与其他诉讼法主体并无本质差异,同样是平等主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目前表达意见、证据呈现和储备具有可能性的状态下,景区就摘牌争议诉诸法律渠道解决并非不可能。面对行政机关的处罚,法律设计了具体的司法救济机制,包括复议和诉讼,这便是制度化的纠纷解决途径。平等主体,起码是法律意义上的平等主体,出现争议不回避而是积极寻求法律解决,更有助于化解争议。

  既然有公开信的激烈表达,以及行政机关的谦逊态度,双方的争议接下来是否可以通过民告官诉讼的方式解决?起码那传说中的数千张作为处罚证据存在的照片,可以有在法庭亮相的机会,这也是以庭审为中心的改革试点渐趋常态的一次实践机会。在此前提下,探讨行业评价机制更独立和更专业运行,才具备现实基础。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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