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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暴徒入獄法官遭“港獨”組織恐嚇

2017-03-22
来源:香港商報網綜合

  「香港獨立運動」在網上貼相辱罵法官。圖:星島

  【香港商報網訊】據橙新聞報道,旺角暴亂事件中,三男女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判囚三年,有港獨組織疑恐嚇主審法官,先後在網上留言和發放電郵,辱罵主審法官沈小民,又懸賞30萬元「通緝」對方,有網民更揚言將「捕殺」雪恨,有區議員接獲相關電郵後報警,警方正進行調查。

  不排除短期內采取拘捕行動

  兩個分別名「香港獨立運動」和「我是香港人連線」的激進組織,本月19日先後在facebook專頁和網站留言,譴責判決及懸賞30萬元通緝沈小民法官,同時上載其相片,額頭位置更印上「XX沈小民」五字。「通緝令」上載不久,自稱姓張網民更留言回應稱港人即將「捕殺」對方報仇,其留言獲三名網民點讚。

  此外,兩個港獨組織也廣泛發送內容相同的電子郵件,有區議員表示收到相關電郵後感事態嚴重,於是報警,警方西區刑事調查隊正深入追查,稍後將交由科技罪案調查科跟進。不排除在短期內采取拘捕行動。

  惡意攻擊法官 或構成藐視法庭罪

  據海外網報道,對于有人在網上發布惡意針對法官沈小民的圖文,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有關網民或已犯《刑事罪行條例》中的“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此條例最重要的一點是有意圖犯罪,不管怎樣,私自呼吁他人進行“通緝”是不合法行為。

  有自稱姓張網民在社交網站留言回應,即將“捕殺”法官。陸偉雄稱,這有可能構成刑事恐嚇,而有關惡意攻擊法官的行為亦可能構成藐視法庭罪。

  23歲港大女生許嘉琪、20歲學生麥子晞及33歲廚師薛達榮,被控於去年2月9日參與旺角暴動,3人上周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判監三年。

  3人涉旺角騷亂各被判入獄3年(資料圖)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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