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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調查辱母殺人案 輿論多同情于歡 律師欲做無罪辯護

2017-03-27
来源: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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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图片来自封面新闻

一审判决书称构成故意伤害罪。

  【香港商報网訊】「辱母殺人案」這幾日引爆輿論場。昨日上午,山東高院稱已受理該案上訴,最高檢表態已派員赴山東閱卷并聽取山東省檢察機關匯報,對于歡是否屬於正當防衛以及警方在執法過程中是否存在瀆職等問題進行調查。于歡辯護律師殷清利表示,將在二審中就于歡在案發時的精神狀况申請司法鑒定。而受辱母親蘇彩霞的陳情書同日曝光,指兒子目睹母親受辱受難的情况下激情自衛。網絡輿論多數同情于歡,認為其屬於正當防衛,也有法律及新聞專業人士指出報道本身有偏頗及輿論不能左右司法。

  央地政法部門表態

  山東聊城冠縣于歡「辱母殺人案」23日經《南方周末》報道后引發軒然大波。昨日,山東省高院、最高檢、山東檢察院、山東公安廳、山東聊城官方先后對此案發表聲明。

  山東高院聲明稱,24日已受理于歡等人提出的上訴,正在全面審查案卷,已通知雙方律師閱卷,目前合議庭正在全面審查案卷。

  最高檢則派員赴山東閱卷并聽取山東省檢察機關匯報。山東省檢察院表態稱,認真貫徹最高檢要求,全面審查案件,在該案二審程序中依法履行出庭和監督職責。對社會公眾關注的于歡的行為是屬於正當防衛、防衛過當還是故意傷害等,將依法予以審查認定。成立由反瀆、公訴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的調查組,對媒體反映的警察在此案執法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失職瀆職行為等問題,依法調查處理。

  山東省公安廳表示,昨日上午已派出工作組,赴當地對民警出警和案件辦理情况進行核查。

  聊城官方則透露,已成立了由市紀委、市委政法委牽頭的工作小組,針對案件可能涉及的警察不作為、高利貸、涉黑犯罪等問題,全面開展調查。下一步,聊城市將全力配合上級司法機關的工作。

  多數網友表達憤怒

  據《南方周末》報道,山東聊城女企業家蘇銀霞曾向地產公司老闆吳學占借款135萬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萬和一套價值70萬元的房產后,仍無法還清欠款,2016年4月14日,蘇銀霞在自家的公司里,與兒子于歡被吳學占及手下限制人身自由,遭帶有黑社會背景的11名催債人凌辱長達一個小時,辱罵、抽耳光、鞋子捂嘴,催債人杜志浩甚至脫下褲子用極端手段污辱蘇銀霞。期間有人報警,民警來到進入接待室后說「要賬可以,但是不能動手打人」。之后,目睹這一切的于歡不堪他們對母親的侮辱,用桌子上的水果刀刺死杜志浩,刺傷三人。2017年2月17日,聊城中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無期徒刑。

  報道透露,在血案發生前一天,蘇銀霞就被催債人侮辱過,吳學占讓手下拉屎,并將蘇銀霞按進馬桶里,要求還錢,當時蘇銀霞打了四次110和市長熱線,但沒獲幫助。去年8月,吳學占因涉黑被聊城警方控制。杜志浩是吳學占涉黑組織成員之一,曾涉嫌駕車撞死一名14歲女學生并逃逸。

  相關報道發出后,兩天內各網絡平台留言超過150萬條,群情激昂,多數網友表達了憤怒不滿情緒。有網友認為,警察當時只是口頭警告,存在處理不當。很多人認為,于歡完全是在行使正當防衛,誰也不能忍受自己的母親被這樣侮辱。

  某大學法學院一位教授表示,被刺死者死有餘辜,他已經喪失了起碼的人性,說于歡為民除害也不為過。法官在判案時,除了堅持法律之外,也應當注意防止判決與大多數人心中的底線正義相違背。本案中的母子實在令人同情,法律不應如此冰冷。

  一審判決故意傷害

  《法制日報》昨日凌晨公布的該案判決書中顯示,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理后認為,于歡雖然當時人身自由權利受到限制,也遭到對方辱罵和侮辱,但對方沒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出警的情况下,于歡和其母親的生命健康權被侵犯的現實危險性較小,不存在防衛的緊迫性。同時,于歡面對眾多討債人長時間的糾纏,不能正確處理冲突,捅刺多人,導致一名被害人死亡,其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于歡故意傷害罪后果嚴重,鑒於本案系被害人一方糾集多人采取影響企業正常經營程序,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謾罵他人的不當方式討債引發,被害人具有過錯,可從輕處罰。

  受辱母親稱兒激情自衛

  于歡姑媽于秀榮昨日提供了一份《關於山東源大工貿有限公司殺人事件情况說明》的打印材料。

  在這份情况說明中,蘇銀霞除了詳細描述當日情况外,并稱:「此次事件造成如此不良后果,我們深感悲傷,我們誤入高利貸陷阱,害了自己,也傷了別人。我的兒子在遭受長時間的凌辱折磨,又親眼目睹母親受辱受難的情况下激情自衛,造成惡果,本案的發生是由於對方的挑釁和侮辱行為而造成,我兒子是出於自衛而為,懇請領導予以關注。」

  另外,二審將為于歡進行辯護的代理律師殷清利表示,二審期間,他會向法庭提出,對于歡進行精神病鑒定,通過技術手段,對現場證人描述的于歡的言行等證據進行分析,以此鑒定于歡在案發時,是否因為外力刺激而引發了間歇性精神病。如果司法鑒定申請失敗,殷律師說,他將根據《刑訴法》規定,向法庭申請國內權威的精神病專家作為專家證人出庭作證。

  就此前于歡家人要求起訴警方的報道,殷律師表示確實是家屬委託進行的行政訴訟,但目前而言,既然法院已受理于歡的上訴,那麼他將全力準備刑事案件的開庭。于歡行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殷律師表示,肯定會堅持正當防衛的辯護,將為于歡做無罪辯護。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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