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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治紅線不容逾越

2017-04-11
来源:香港商報

  旺角暴亂再現重判案例:32歲的公開大學技術員楊家倫,因在旺角暴亂期間參與暴動及縱火燒的士,昨日被法院裁定暴動罪及縱火罪成,判囚4年9個月。這是繼上月三名年輕人因暴動罪成分別被判3年之後,針對旺角暴亂罪行的又一嚴厲判決。正如主審法官表示,案件發生在旺角鬧市,涉及社會秩序,只有嚴峻刑期,才可以對犯案者當頭棒喝;警方亦重申,絕不會容忍任何形式暴力行為,對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一定會果斷執法。警方的依法檢控和法庭的依法嚴厲判決,再次凸顯了法律的權威,重塑了「違法必被追責」的法治尊嚴。從香港的整體利益來看,這無疑是好事。

  然而,在為法庭判決感到鼓舞的同時,我們亦不免感到難過和悲哀。被判罪成的四名青年普遍背景良好,其中不乏成績優異的高校學生、工作出色的青年員工,眼下他們卻不得不在囚室中度過寶貴的青春歲月。這不僅將給他們的人生留下難以抹去的汙點,給他們的家庭造成巨大的痛苦,對整個社會亦是難以彌補的損失。將青年人的大好青春卷入到波譎雲詭的政治風暴中,香港的教育機構、媒體、社會團體、政治組織等都無疑需要反思。

  在香港法治的撥亂反正過程中,像四位青年一樣沖在違法活動一線的青年,眼下正吞下違法的苦果。但在背後組織、策劃、煽動違法活動的黑手,卻「功成身退」,至今仍逍遙法外。這些被「違法達義」、「不守法不等於不尊重法治」等似是而非概念洗腦的青年人,淪為「炮灰」、「流汗流血又流淚」,最終卻成為運動幕後搞手達到政治目的的手段,用之即棄的棋子。如此荒唐可笑,卻可悲可歎的結果,難道不令人感到可悲?

  究其根本,就在於所謂「以不公義的手段爭取公義」,本就是一個虛妄的假命題。這是因為,不公義的手段必然導致不公義的結果;建立在不公義的基礎之上,縱使所謂「公義」能夠短暫達成,這樣的「公義」也無法長久維持,一波又一波要求「更公義」的不公義手段必將紛至遝來,不斷沖擊其脆弱的根基。打著正義旗號的反抗,最終淪為「以暴易暴」的廝殺,這樣的歷史教訓不止一次出現。這也是為何,任何一個運作良好的法治社會,除了要求結果正義,亦需要程序正義的保駕護航。

  歸根結底,守護香港的法治完整,就是最大的正義。旺角暴亂共造成百餘名警員和市民受傷,更對香港社會秩序和國際聲譽造成巨大沖擊,無論以什麼樣的崇高理由作為藉口,都必須接受法律的懲處,這是維護香港法治底線的應有之義。眼下,警方已對涉嫌參與暴亂的37人落案檢控,其中不乏在背後煽動暴動的「本土派」核心分子。相信隨著更多違法分子接受法律懲處,香港法治將得到進一步維護,正義得到進一步彰顯,一度風雨飄搖的香港法治也將重新贏得市民的尊重。同在昨日,在去年立法會「宣誓風波」期間倒插國旗和區旗,涉嫌幹犯「侮辱國旗罪」和「侮辱區旗罪」的議員鄭松泰,亦收到警方的預約起訴通知。這再次明確無誤地說明,無論是誰,只要越過了法治紅線,就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香港商報評論員 萬青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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