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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發布執行十大禁令:狠殺不規范 解決燈下黑

2017-04-19
来源:澎湃新聞網

  原標題:最高法發布執行十大禁令:解決燈下黑問題,整飭隊伍清理門戶

  4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規范執行行為“十個嚴禁”》,以此啟動規范執行專項整治行動。這也意味著從現在開始至今年11月,最高法將進行為期逾半年的整飭行動,“狠殺不規范行為,查處違法違紀執行人員。”

  “十個禁令”劃出執行“高壓線”,追責觸碰者

  2017年是基本解決執行難的關鍵之年。最高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吳少軍在通報會上指出,離“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目標不到兩年的時間,“能否取得最后勝利,今年至關重要。”

  “在全力解決執行難的關鍵性階段,吃拿卡要、冷橫硬推的現象仍時有發生,消極執行、拖延執行、亂執行、違紀等屢禁不止。”吳少軍表示,執行領域的害群之馬,使廣大執行干警付出的心血付諸東流,極大損害了執行的聲譽,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對司法的信任和信賴。

  基于此,此次專項整治涵蓋六項內容,即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亂執行、執行不廉、作風不正、有令不行。

  澎湃新聞注意到,前述“十個嚴禁”具體包括:一、嚴禁在辦理執行案件過程中“冷硬橫推”及消極執行、拖延執行、選擇性執行;二、嚴禁明顯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財產及違規執行案外人財產;三、嚴禁違規評估、拍賣財產及違規以物抵債;四、嚴禁隱瞞、截留、挪用執行款物及拖延發放執行案款;五、嚴禁違規適用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及對納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案件不及時定期查詢、司法救濟、恢復執行;六、嚴禁違規使用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與案件無關的財產信息;七、嚴禁違規納入、刪除、撤銷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八、嚴禁在辦理執行案件過程中違規會見當事人、代理人、請托人或與其同吃、同住、同行;九、嚴禁在辦理執行案件過程中“吃拿卡要”或讓當事人承擔不應由其承擔的費用;十、嚴禁充當訴訟掮客、違規過問案件及泄露工作秘密。

  吳少軍強調,“十個嚴禁”是執行工作的十條“高壓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凡觸碰高壓線的,依紀依法嚴肅追究紀律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向自己“開刀”,狠殺不規范解決燈下黑

  自去年以來,全國各級法院為基本解決執行難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推進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建設、聯合懲戒體系建設、執行指揮中心建設、推廣應用執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統、網絡司法拍賣以及完善司法解釋規范體系等。

  與此同時,最高法院還主動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研究制定基本解決執行難的評價體系,通過召開全國法院執行工作會議,明確了具體路線圖、責任人和時間表。

  “執行工作發展起步晚,仍存在不少問題,欠下很多舊賬。”吳少軍認為,人民法院首先需要向自己“開刀”,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此次專項行動,重點就是要解決燈下黑的問題,整飭隊伍,清理門戶,以鐵的手腕,狠殺不規范的行為,堅決查處一批違法違紀執行人員。”

  澎湃新聞注意到,按照有關安排,此項整治行動從即日起正式啟動,行動將持續至今年11月,為期逾半年之久。

  上述通報要求,在專項整治期間,各高、中級法院成立由執行(牽頭)、組織人事、審判管理、紀檢監察等部門參加的專項整治行動巡查組,通過聽取匯報、調取卷宗、座談走訪、明察暗訪等方式對轄區法院進行巡查檢查。

  此外,最高法院執行局還將與政治部、審管辦、監察局等組成專項整治行動巡查組,重點檢查各高級法院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情況,視情抽查部分中、基層法院。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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