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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衛計委回應醫改:醫事服務費非掛號費變相漲價

2017-04-24
来源:北京日报

   “掛號費沒了,出了‘醫師服務費’,這裏外裏價格還不是漲了嗎?”本市醫藥分開綜合改革政策實施已近半月,在醫院裏,經常可以聽到患者這樣議論。昨天,北京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接受采訪時就患者關於醫事服務費存在的種種誤解進行了詳細解讀。

  不是“醫師服務費”

  “設立醫事服務費是這次醫藥分開綜合改革中的一個創新。”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盡管自2012年起,本市已在5家市屬綜合醫院開展醫藥分開試點,但由於試點范圍較小,對於多數患者來說,醫事服務費還是一個新名詞。

  這位負責人將醫事服務費解讀為“一是三不是”。“一是”,即其實質是對醫療機構運行成本的補償,具體而言,是對醫療服務、藥事服務及部分管理服務(如掛號管理)的成本補償。“三不是”,首先,不是“醫師服務費”,醫事服務費包含了原來的診療費,即包含了醫師的技術勞務,但又不僅如此,還包括了藥事服務和部分管理服務;其次,不是對醫療機構藥劑科和藥劑師技術勞務的否定,他們的技術勞務價值已包含在醫事服務費中;第三,不是掛號費變相漲價。

  因此,醫事服務費補償的成本范圍不僅是掛號等管理服務,而是包括了醫療服務、藥事服務。所以,拿醫事服務費與原來的掛號費、診療費簡單比較,認為是變相漲價,這種認識是不准確的。

  重在轉機制而非降費用

  據記者了解,有患者認為,醫改後藥價是降了些,醫事服務費也沒少漲,裏外裏差不多。那么,取消藥品加成、掛號費、診療費,設立醫事服務費,真的是換湯不換藥?

  對此,該負責人表示,設立醫事服務費,取消藥品加成、掛號費、診療費,是對公立醫院補償機制的重大改革。為了實現補償機制的平穩轉換,在過渡階段采取了“總量控制、費用平移”的原則測算設定費用標准,因此醫改新政實施後,患者醫藥費用總體上應是平穩的,或者說改革的當期目標並非降低醫藥費用,而是轉換機制。從醫改政策實施以來的監測情況看,患者醫藥費用總體平穩,說明前期測算工作比較精准。“當然,具體到每個病人,由於醫療服務、用藥范圍不同,其醫藥費用是有升有降的。”

  醫事服務費定額報銷

  對於個別患者關心的“醫事服務費報銷是否會占用門診報銷每年2萬的額度”問題,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政策規定,門診醫事服務費實行定額報銷,不累計待遇。也就是說,參保人員發生的醫事服務費不受起付線和封頂線的限制。

  對於有很多外地患者擔心醫事服務費不能報銷的問題,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基本醫療保險一般按照設區的市實行地區統籌,不同統籌地區制定並執行各自的報銷政策。醫事服務費能不能納入醫保報銷范圍,關鍵在於對這一收費項如何認定。在北京,醫事服務費是基本醫療服務費用,因此納入了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在醫療收費票據使用管理方面,早在2013年8月,市財政局等幾家單位就印發了《關於實施〈醫療收費票據使用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將“醫事服務費”記入“診察費”項目,其處理辦法同“診療費”。

[责任编辑:吴梓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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