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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吁巿民提供林子健案資料

2017-08-13
来源:香港商報

警員向市民進行問卷調查。星岛 林思明攝

  【香港商報網訊】警方昨日將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報稱被人禁錮和毆打的案件,暫列非法禁錮案處理;并呼吁任何目睹事件發生經過或有任何相關資料提供的人士,致電3661 8254、3661 8383或9020 2194與調查人員聯絡。警方昨午同時擴大搜查範圍,派人到彌敦道及上海街做問卷調查。

  警方表示,林子健報稱在本月10日下午4至6時,於油麻地砵蘭街被人強行帶上一輛深色輕型客貨車,并於11日凌晨約2時於西貢區獲釋。

  為先開記者會后報警解畫

  林子健在瑪麗醫院留院一晚,拔除大腿上的21口釘書釘后,昨早由妻子陪出院,他表示,前晚花了6、7小時,向警方錄口供,并已拒絕警方提供保護;他又否認事件是「自編自導自演」,說自己不是既得利益者,又指無意參加立法會補選,未來打算到美國讀書。

  林子健再被問及事發后為何不立即報警時坦言,如果事后立即報警,就不方便向記者說話,因此決定先召開記者會交代事件,形容這是「民主黨一班前輩討論的結果」。

  另外,警方重案組一行約30人昨早到油麻地一帶繼續跟進林子健案,翻查現場一帶閉路電視片段紀錄,并擴大搜查範圍,往彌敦道向尖沙咀方向調查。

  林獲釋后先去食飯回家洗衫

  林子健日前在記者會上聲稱,自己被弃置在一個沙灘上,醒來時已是凌晨,步行了10多分鐘后截的士離開,期間望見路牌才知道自己身處西貢,其后曾回家。據了解,林子健落車后,先去餐廳食飯后才回家,亦因衣服骯髒,隨即浸洗衣服。

  警方消息指,林聲稱回家的時間與警方調查澸合,但因他記不起落車時間,至今未找到涉事的士;前日搜查砵蘭街亦未發現可疑人物。

[责任编辑:肖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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