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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首度回應兩宗案件刑期覆核:依法盡責檢控 絕無政治動機

2017-08-22
来源:香港商报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天表示,律政司申请覆核绝对没有任何政治动机。记者 崔俊良 摄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莊海源報道:就上訴法庭處理「雙學三丑」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冲擊政總和13人因反新界東北發展參與立法會外非法集結并暴力冲擊案件,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表示,兩宗覆核案件當事人都涉及違法行為,所謂當事人被「政治迫害」或「政治犯」的說法是完全不正確的,律政司申請覆核絕對沒有任何政治動機。對有部分人士就今次刑期覆核對法庭、整個司法機關、上訴法庭法官作出的無理攻擊,她表示極度遺憾,因這些無理攻擊傷害的不單是個別法官,亦在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以及最珍而重之的法治精神。

  林鄭月娥今日會到上海和杭州訪問。昨日傍晚,她在會見記者時指出,市民的言論、集會等權利受《基本法》保障,政府會竭力維護。但上訴庭的判決指出,這些權利并不是沒有限制,當市民在表達意見和游行示威時有違法行為,便要受到法律制裁。兩宗覆核案件有關人士均涉及違法行為,所謂當事人被「政治迫害」或是「政治犯」的說法完全不正確,她必須對此作出澄清。

  律政司檢控違法責無旁貸

  對於社會上有批評律政司,特別是批評律政司司長今次作出檢控或刑期覆核屬「政治檢控」、受到政治干擾,林鄭月娥重申,這些指控完全無理據。她強調,案件無論在檢控、裁決后作出的上訴、刑期覆核都是按照律政司一直沿用的檢控守則、適用的法律及證據進行,整個決定完全從法律方面考慮,絕對沒有任何的政治動機。她強調,律政司作出的檢控決定不受干預,包括不受她現時作為行政長官或之前作為政務司司長干預。

  她談到,政府部門并非一言堂,任何政策都有不同意見,討論必然有不同意見,其他局都未必完全同意自己的決定。故此,如果純粹因有人有不同意見,便藉此批評律政司司長,或試圖分化律政司,并不可取;律政司就違法行為按檢控守則及適用法律提出檢控是責無旁貸。她明白這幾年大家對政府減少信任,但任何機構內部在討論過程有不同意見,也不可以將內部討論和過程一一交代,因為會直接影響良好和有效管治。她稱,如果檢控是基於法律依據、基於手頭的證據、基於一向的守則,而不是偏私的做法,就不應該隨意批評,况且批評律政司司長是非常不公道的。

  無理攻擊影響港司法獨立

  林鄭月娥又指,上訴法庭接受覆核刑期代表律政司的申請覆核有法律依據,這是非常重要的,因法治精神是香港回歸20年來賴以成功的基石。她說:「不希望無理指控動搖香港市民和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精神的信心。」無論要保障香港市民的權利,或者維護法治精神,最重要的因素是司法獨立。國際社會對香港的司法獨立高度認同,正如她在上月就職演辭中所說,香港的司法獨立在全球138個經濟體排第8位,在普通法適用地區中排第3位。因此,得來不易的司法獨立是她作為行政長官要堅持維護的。

  對於有部分人士就今次刑期覆核對上訴庭的不滿或不同意見,以及對法庭、整個司法機關、上訴法庭的法官作出無理攻擊,林鄭月娥表示極度遺憾,并指任何對於法庭今次裁決是受到政治干擾的說法都是不負責任的言論。她說,不能因一個裁決,批評香港司法不獨立或法官受到干擾,而她作為行政長官,更有責任站出來回應。

  「作為一個母親,我可以理解大家的心情。」林鄭月娥同時表示,無論理想多崇高,都應以合法、合情、合理的方式爭取,在發表意見時應守法、和平、理性,以及不影響其他市民權利,這才是真正的民主精神。 

  律政司重申覆核非秋后算帳

  律政司昨再次發表聲明,就13人參與立法會外非法集結案和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3人冲擊政總案進行刑期覆核作出澄清。聲明指,上述兩宗案件完全依據適用法律處理,不存在所謂的「政治檢控」及「秋后算帳」。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 资料图片

  律政司指,兩宗刑期覆核的申請案件已分別於2017年8月15和17日結案,上訴法庭判處最終刑期時,已考慮相關被告已完成其社會服務令,并給予刑期扣減;上訴法庭已從2名答辯人黃之鋒、羅冠聰的量刑起點,各扣減1個月刑期。法庭的做法與過去處理刑期覆核或上訴案一致,即當答辯人已完成社會服務令,而又被上訴法庭判處即時監禁時的做法一致,當中并不存在所謂的「雙重追訴」或「雙重判刑」情况。

  絕非雙重追訴或判刑

  再者,律政司并非在被告完成原來的刑罰后才提出刑期覆核。在立法會外非法集結案中,控方在判刑后的21日內向上訴法庭申請提出刑期覆核許可;而就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3人的案件,控方在去年8月(即判刑后14天內),即向主審裁判官申請刑期覆核。兩案的被告當時還沒有開始履行其社會服務令,因此不存在被告完成原來的刑罰后才提出刑期覆核。

  律政司指,該刑期覆核申請在2016年9月被駁回后,律政司向上訴法庭申請刑期覆核許可,而上訴法庭在2016年10月批出許可。換言之,覆核申請是在法例指定的期限內提出,因此完全不存在所謂「秋后算帳」的情况。

  何君堯:「政治犯」子虛烏有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煒強、實習記者葉柏希報道:「雙學三丑」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因號召冲擊政府總部被法庭改判監禁6至8個月,13位參與立法會外非法集結并冲擊的示威者也被加重監禁刑期。對此,香港律師會前會長、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認為律政司沒有受任何干預、更沒有政治考慮,期望公眾不要意氣用事,重申事件不涉政治打壓;他更批評「占中」發起人戴耀廷荼毒年輕人,不適合在香港大學任教,會就此去信港大。

何君堯认为律政司没有受任何干预、更无政治考虑。记者 冯瀚文 摄

  聲稱「政治犯」毫無根據

  獨立議員何君堯昨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因受刑期覆核而改判囚的「雙學」三人本身作出了違法行為,面對刑事檢控其實是順理成章。刑事覆核處於現時法律機制內,3人被判囚6至8個月已是很輕微。他續指,律政司在刑事檢控方面不受任何干預,有獨立的決定權;在事件中看不到律政司有任何偏袒,也看不到當中有政治考慮。

  何君堯希望公眾不要意氣用事,更認為今次事件不涉政治打壓,否則涉事人士不只被判囚數個月,而是數十年。他又說,做「公民抗命」行為的人士,應知道有后果;若有人做了「公民抗命」的行為,「不為私利」只是求情的理由,卻不能說成「你不可以告我」。

  有部分人士聲稱是次被判入獄的人士是「政治犯」。對此,何君堯絕不認同,坦言這沒有事實根據。他更反問道:「接受社會服務令時就不叫做『政治犯』,要入獄的時候才形容是『政治犯』?」

  戴耀廷荼毒青年不配為師

  何君堯還狠批違法「占中」發起人之一、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斥責對方「生鏽腦袋」,認為其行為及言論都不適合繼續在港大任教。他認為,戴在港大荼毒年輕人,向年輕人灌輸錯誤的價值觀,會就此去信港大。

  美國《紐約時報》早前刊登署名文章,建議諾貝爾和平獎評審委員會提名「雙學三丑」,更聲言「香港的司法受北京影響」。何君堯批評該報「指指點點」,他將會去信編輯部「要求該報就所提出的說法拿出證據」。

  另外,身兼行會成員的葉劉淑儀昨指,周日(反對派)游行和平進行,證明本港社會有空間和平表達意見。對於覆核刑期案件,她認為律政司是從司法角度提出上訴,希望青年人能汲取教訓,以后不要冲擊社會,亦不要誤信某些資深、年長人士所講的「公民抗命不需負上刑責」的說法。

[责任编辑: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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