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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同事裙底罪成 明報記者候懲

2017-09-14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明報》前首席記者、中大社會學系畢業生周展鴻涉於2015年在辦公室內以手機偷拍3名女同事裙底及胸部。案件經審訊及控辯雙方作出結案陳詞後,裁判官昨裁定被告其中2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名成立,並指以本案案情理應判處被告即時監禁,暫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7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及心理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柙。

  法官指理應判即時監禁

  37歲的被告周展鴻被控於2015年6月1日、6月27日及8月21日,於明報工業中心A座17樓某辦公室內,使用iPhone 6拍攝女子X的胸部、女子Y及Z的裙底的錄像片段及照片。

  鄭念慈裁判官於裁決時說,3名女事主的證供均誠實可靠,雖然警方未有在周的手機中發現任何偷拍照,但認為被告在調查期間有時間刪除照片,故不會影響裁決。

  辯方求情時,分別向法庭呈上兩封由周當時的上司梁美寶及立法會議員許智峰所撰寫的求情信。梁指周的工作專業、勤奮及認真;許則表示,周於去年以自由撰稿員身份替他工作,指被告為人盡忠職守,品格良好,望可獲輕判,惟裁判官質疑兩封求情信並未有簽名作實。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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