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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順首置上車盤與居屋的矛盾

2017-09-22
来源:香港商报

  作者:李明生

  房屋問題「大辯論」近日掀開序幕,「首置上車盤」便為箇中一大頭炮。觀乎社會對此反應,大體來說均表示歡迎,就連發展商也謂樂意配合;然而,計劃仍有不少矛盾尚待釐清,尤其是對照居屋政策方面。

  收入較高不能折扣更大

  「首置上車盤」的最大矛盾,乃在於定位方面。林鄭月娥在競選政綱里說,這是一個介乎居屋與私樓之間的置業階梯,旨為不同收入的市民提供置業機會及重燃置業希望。的確,社會上存在不少「高不成、低不就」的無殼蝸牛,本身收入縱然不算太低,是故不符資格申請居屋,惟隨着整體樓價不斷攀升,他們又不得不對私樓望而興嘆。所以,針對這群「夾心階層」補築一層住屋階梯,相關訴求一直不低,尤其當居屋和私樓之間的差距愈擴愈闊。

  然而,這又牽涉一個問題:如果「首置上車盤」的折扣不足,他們還是難以順利上車。畢竟,計劃以「首置上車」挂帥,目標主要是青年,如果相關定價依然高不可攀,新措恐注定無濟於事。有鑒於此,現在建議中的折扣率,就較居屋折扣率更加之大!這就形成「首置上車盤」與居屋的一個極大矛盾:前者的目標群體無疑是收入較高的,但卻勢可享受比后者更大的折扣!這會否意味着,居屋政策勢被擠掉以至名存實亡,日后人們都會涌去「首置上車盤」,反倒居屋勢必變得乏人問津?

  其實,要化解上述矛盾,方法可以很簡單--縱然「首置上車盤」有定價優勢,但只要同時賦予適切限制的話,則兩個政策工具便可分別回應不同市民的置業需要了。建議中的「首置上車盤」就更多針對解決居住需要,投資功能很可能會完全去除,例如在轉售時須限以原價(計及通脹后)賣予政府。可見,這跟容許升值的居屋絕對截然不同。

  增供應不必理樓市周期

  換言之,根據現時初步建議,市民誠可根據自身需要及市况預期,來選擇適合自己的資助房屋計劃。如果看好后市,就宜購買居屋;如果看淡后市,或僅視房屋為居住用,則宜購買「首置上車盤」。只要釐清以上定位,兩個政策誠有各自的角色扮演。

  進一步言,兩個政策其實還可互相配合、互補長短。上一次的樓市下滑期,居屋便出現了嚴重滯銷情况,部分甚至不得不轉為出租公屋;這個慘痛經驗,多少導致了今日居屋供應出現斷層。現在有了「首置上車盤」的原則概念,便可更好應對樓市周期的變化,具體操作如下:政府如常覓地興建資助出售房屋,惟先別定性做任一資助類型,而是去到最后的發售階段,才視乎當時市况或市民的申請反應,來決定整個屋苑或個別棟數,究竟應撥作居屋抑或「首置上車盤」。這樣的話,資助房屋的供應就可無視市况,不虞再現供應斷層;如前所述,當市場預期樓市向上,市民自然喜歡容許升值的居屋,而當市場預期樓市向下,市民則自然傾向購買鎖定樓價的「首置上車盤」。當中,對比由供應或政府主導,全盤交由需求或市場主導,以決定哪個資助出售房屋模式適合當時市况,肯定是個最為有效的做法。

  宜整合兩套資助出售房屋

  當然,以上說法須要改變居屋現有規定了。不過,其實還有一個更簡單的做法——就是日后乾脆取消興建新居屋,并將居屋的概念整合到「首置上車盤」,亦即將兩套資助出售房屋政策整合起來。也就是說,日后在公屋與私樓之間,不再新建居屋,而只興建「首置上車盤」;當中會一分為二,一是樓價可變而折扣較低的,一是樓價不變而折扣較高的,后者僅限以原價(計及通脹后)轉售政府,前者則可轉予其他合資格人士——所謂合資格人士,包括所有綠表、白表,抑或收入資產不逾上限者,他們在一二手市場皆可申請購買兩款「首置上車盤」,而單位供應亦可采用新建議的公私合作方式。

  說到底,樓市供應固然愈多愈好,而樓市供應的種類同樣是愈多元化愈好;這樣的話,市民的置業選擇自然能夠增加,而政府運用不同政策工具的彈性亦會提高。「首置上車盤」與居屋的原則概念,絕對可以雙軌并行、甚至乎是多軌并行,各自保留各自優點。事實上,值此樓市「大辯論」之契機,除了重新審視土地供應的來源,亦宜重新審視資助出售房屋的政策,從而將整套房屋政策理順過來;正如林鄭月娥所提倡,今屆政府誠可扮演更佳的「公共服務提供者」新角色。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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