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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力觉醒大学」该警醒谁

2017-09-27
来源:检察日报

  

  党小学

  北京昌平回龙观吉晟别墅住宅群深处,有一所名为「内力觉醒」的大学。「校舍」是一栋200平方米三层高的别墅,20多名新生入学,年龄从7岁到16岁不等。记者调查发现,该学堂号称「中国第一所少年儿童大学」,但并无教材且混龄教学,学生每周都有所谓觉醒课、每天要进行冥想,还存在对学生体罚的现象(9月25日《北京青年报》)。

  「内力觉醒大学」,号称「中国第一所少年儿童大学」,单从校名上看就挺唬人,其实不过是一所忽悠人的「三无」学校。一无资质。工商登记显示这个所谓的大学成立于2014年,经营范围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推广服务」,与教育办学没有关联,就是非法办学。二无教材。学生们反映,每天上课就是做作业、做卷子、冥想,未见教材。学生是教育质量的直接评价者,但学生们对觉醒课到底是什么都说不清。一所学校连正规的教材都没有,何谈科学施教、百年树人。三无法规意识。「不听话就打」「上课走神、说话声太大都挨打」,这样的教育方式连老师也不否认。这哪里是教书育人,简直是体罚惩戒,不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

  确切地说,这所学校是一个违法产物。我国对办学有着严格的要求,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2条规定,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违法办学、没有教材、体罚学生,这所学校显然在无视法规。试想,一个没有法规意识的学校,又如何培养出知法、守法的下一代。

  违反法律擅自举办民办学校,校方应停止办学、退还学费;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接下来该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妥善安置学生。

  需要反思的是,不光学校没有法治观念,家长的法治观念也颇为淡薄。我国实行义务教育制度,监护人有义务让孩子接受完成义务教育。报道称,为了上这所学校,有的家长让孩子休学来上。孩子能不能休学,不由监护人单方决定。对此,义务教育法第11条有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政府或者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知道在此就读的学生休学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这一事件,反映了当前比较火热的「私塾学校」乱象,国家对此有明确禁令。今年2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限制「在家上学」和「私塾」教育。那么,这起事件能否警醒家长,将孩子送到正规的教育机构上学;能否警醒教育部门,加强对教育办学市场的监管;能否警醒办学者,依法依规提供教育服务,还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肖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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