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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誘假結婚:北上簽紙即獲22萬

2017-09-28
来源:經濟日報
HKET_20170928_A22_28LB003_.jpg最近有中介以「賺快錢」為名,招聘未婚港女及港男,與內地人假結婚。(資料圖片)

 最近有中介以「賺快錢」為名,招聘未婚港女及港男,與內地人假結婚。(資料圖片)

 

  【經濟日報專訊】中港跨境婚姻趨增,港女嫁內地男增長尤甚。

  但最近有中介透過WhatsApp以「賺快錢」為名,招聘20歲至30歲未婚港女假結婚。本報記者「放蛇」應徵,有中介稱只須親身到內地與陌生男子簽紙結婚,22萬元即可「落袋」。

  參與假結婚屬違法,最高可判監14年(見另文--「「假結婚」涉違3法例 多判囚」)。而入境處過去5年處理的中港假結婚案約2,600宗,佔同期跨境婚姻約2%(見表)。

  最近WhatsApp流傳一個「賺快錢」招聘廣告,內容簡單:「(婚)先收錢後登記,即日收22萬現金,全行最高價。」

  港辦未婚證明 後赴粵「結婚」

  記者按廣告上的通訊方法聯絡上姓王的中介,佯裝有意應徵。他指,只要是20至30歲香港女子,或是35歲或以上香港男子,持有香港身份證、回鄉證及住址證明,必須未婚,即符合資格;工作內容是與內地人簽一紙婚書,整個過程5至7日,可獲22萬元現金作為「禮金」。

  王先生指,他會於前一晚告知「未婚夫/妻」資料,包括對方姓名、居住城市及願意支付的「禮金」等,翌日申請人須帶同所需文件,由他們陪同下,到香港著名律師行辦理未婚證明,其間毋須簽名,個人資料也交由律師行處理。

  王強調,若申請者急需現金周轉,到律師行當天,可預支2萬至5萬元;當律師證明申請者未婚後,他們會在2至3天內,安排申請者到內地「結婚」。

  在律師樓取得香港的未婚證明後,便可到內地「結婚」,中介當天上午會與一班申請者到廣東省城市,王強調,申請者「一元都不用付」,若申請者擔心自身安危可找朋友陪同。

  聲稱不犯法 不外洩個人資料

  「一早去、黃昏返,多數一班客人一齊去,少人就包車,多人就包部旅遊巴,上去只是收錢!有不少大學生或在職人士加入(假結婚),不一定一星期去一次,有時日日帶團上去都不出奇!」王稱。

  到達目的地後,申請者會被安排與「未婚夫/妻」見面,就結婚後的離婚協議達成共識,便可收取22萬港元現金,之後會一起到當地民政局,辦理結婚手續。

  記者數度向中介表示擔心違法,又擔心假結婚對方之後一旦不願意離婚怎麼辦,王着記者放心,聲稱整個過程「絕非色情、絕非財務、不犯法、不寄信、不上門、不打電話。」而簽名結婚前,會商討清楚所有細節,例如協議何時離婚。

  王形容,整個過程「好像識個大陸朋友那樣」,對方不會獲得申請者個人資料,工作主要是幫內地人領取香港身份證,且在內地簽紙,香港不會有結婚紀錄。

  但他仍着記者最好在協議離婚期限前,在香港及大陸均不要再婚;若須結婚,需與中介或「內地丈夫/妻子」商量,看能否提前離婚。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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