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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頁紙回應斥無合作 控方:曾蔭權無可辯駁

2017-11-17
来源:巴士的报

  前行政長官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罪,八名陪審員未能達成大比數裁决被解散,控方隨即申請原審三分一訟費約300萬元,辯方上周以九頁紙反撃,控方今天以七頁紙回應,指曾蔭權沒有和廉署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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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方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重申疑犯有緘默權,但本案情況應整體考慮,曾蔭權並無與廉署合作、交代事實情況,令控方花時證明一些瑣碎事情、浪費時間,對於這些事實情況,曾蔭權根本無可辯駁,但卻要控方逐一舉證。

David Perry(左一)

  Perry反駁指,原審時曾蔭權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即指他處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牌照時,未有申報自己和黃楚標的關係以及深圳大屋,認為曾蔭權是蓄意作出失當行為。

  至於辯方引用證據條例中的配偶特權來反駁,控方指並非針對曾太不肯簽署證人供詞,控方是針對向廉署提供誤導的資料文件,例如租約,令控方須時調查,甚至要在庭上作出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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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方指配偶特權只針對出庭作供,而並非協助執法機構調查的環節。控方認為基於本案情況,法官亦行使酌情權,下令曾蔭權須支付原審訟費。

  此外、由於曾蔭權於原審前,即去年11月不同意控方提出的同意案情,令廉署須就深圳東海集團在報章刊登的聲明,花時進一歩蒐證。控方指曾太提交的文件並無解釋案中資金流向,包括聲稱來自李國寶的35萬元,亦令廉署花了兩年半調查。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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