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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貸監管整治不斷 多數平台都不具資質

2017-11-27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杜川

  監管整頓消息接連不斷,現金貸行業巨震。

  11月24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下稱“互金協會”)通過其官方渠道發布了《關於網絡小額現金貸款業務的風險提示》,要求相關機構應當嚴守法律底線,不具備放貸資質的應立即停止非法放貸行為。

  據了解,放貸資質解決的是放貸行為的資格問題,最終決定了貸款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受到法律保護。

  蘇寧金融研究院互聯網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表示,銀行、消費金融公司、小貸公司、保理公司等都屬於具有放貸資質的機構。

  關於現金貸的監管,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主要集中在《貸款通則》、《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暫行管理辦法》、《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關於開展“現金貸”業務活動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等各個文件中。

  例如,《貸款通則》明確要求“貸款人必須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經營貸款業務,持有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頒發的《金融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

  薛洪言表示,很多現金貸平台都是通過旗下的小貸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具有放貸資質的機構進行放貸,或者以助貸的模式為具有放貸資質的持牌機構提供獲客、風控、貸後等一攬子服務,避開放貸資質的問題。網貸平台也是現金貸業務的重鎮,但網貸平台被定位為信息中介,本身不能從事放貸業務,也就不涉及放貸資質的問題,只是為借款人和放款人(投資者)提供橋梁。

  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日前發布的一份相關報告也顯示,截至11月19日,在運營現金貸平台數量達2693家,其中有592家P2P網絡借貸網站開展現金貸業務,占比15.8%。與現金貸平台這一巨大數量形成反差的是,截至目前,銀監部門批准的消費金融牌照合計22張;另據網貸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統計,截至11月22日,全國共批准213家網絡小貸牌照,其中,有17家P2P網貸平台直接申請或由其股東申請共獲取20家網絡小貸牌照,30家現金貸平台通過其運營主體公司或其股東持有了35張網絡小貸牌照(含網絡小貸公司直接開展現金貸業務)。換言之,現有多數現金貸平台可能都不具備放貸資質。

  根據互金協會監測,近期通過互聯網為個人提供小額現金貸款服務的機構快速增加,其中有的機構不具備放貸資質且存在以不實宣傳吸引客戶、暴力催收以及收取超高額利息及費用(下稱“息費”)等問題。

  互金協會表示,相關機構應當嚴守法律底線,不具備放貸資質的應立即停止非法放貸行為,具備合法放貸資質的應主動加強自律,合理定價,確保息費定價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11月21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於立即暫停批設網絡小額貸款公司的通知》(下稱《通知》)後,23日,央行、銀監會聯合召開了網絡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會議,各地金融辦對於此次“清理整頓會議”格外重視,互聯網小貸、現金貸等市場參與主體更是高度關注。

  根據《通知》內容,由於部分機構開展的現金貸隱患較大,各級監管部門一律禁止新批設網絡小貸公司。

  隨著對現金貸監管政策的收緊,上周,趣店等互金中概股普跌。(相關報道見A6)多家互聯網金融企業負責人也曾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暫緩推進上市計劃。

  近日中國人民大學金融科技與互聯網安全研究中心發布的《我國現金貸行業發展及監管建議報告》表示,對於現金貸平台過高的年化利率應當采取正確認識。應當認識到現金貸利率的形成有其客觀原因,以年化收益率36%作為紅線,忽視了現金貸行業客戶的信用成長周期,會導致整個行業無法經營。

  報告對現金貸監管制度提出建議,例如,實行現金貸持牌管理;對現金貸資金來源應進行監控,不應當“一刀切”;明確現金貸利率監管標准等。

  易觀分析師李子川此前對媒體表示:暫停新批網絡小貸牌照,對於現金貸平台而言,首先是資金渠道受限,下一步的政策重點應該是存量治理,而緊接著可能會對平台利率水平,甚至市場准入等方面作出限制,對現金貸平台的經營來說是不確定風險。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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