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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報告指虛假投訴增43%

2017-12-07
来源:香港商报

  監警會主席郭琳廣(中)與秘書長俞官興(左)及副秘書長(行動)梅達明(右)昨會見傳媒。記者林駿強攝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林駿強報道: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昨日發表2016/17年度工作報告,公布該會這年度共接獲1567宗新個案,與上年度相若;通過的投訴個案則有1550宗,按年減少13.1%。個案中有四至五成涉及交通執法。報告又指,分類為「虛假不確」的投訴有明顯升幅,數目為73宗,按年增加逾43%·監警會再次提醒市民不應濫用投訴程序。

  監警會秘書長俞官興表示,投訴個案中有四至五成涉及交通執法;已通過的投訴個案,共涉及2807項指控,按年下跌16.5%;指控個案占得最多的是疏忽職守,有1285項;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排第二,有998項;毆打則排第三,有245項。監警會今年要求將209項指控重新分類,按年增加近60%;當中有21項被再分類為「獲證明屬實」、9項被再分類為「無法完全證明屬實」。

  不過,報告指出,分類為「虛假不確」的投訴有明顯升幅,共有73宗,按年增加超過43%。監警會副秘書長(行動)梅達明稱,有些投訴人因應抗辯需要,作出「策略性投訴」,企圖令案件有疑點。他舉例,曾有被控藏毒的人士投訴警方恐嚇、沒有解釋權利、行為不當,但當法庭接納警方的說法后,該投訴人改為認罪。他提醒市民不應濫用投訴程序。

  監警會主席郭琳廣補充,監警會今年增加與投訴警察課舉行的工作層面會議次數,由過往3個月一次增至2個月一次,令審核個案所需的平均日數縮短了11日,從上年度的144日下降至今年的133日。他稱,監警會來年會繼續優化審核投訴的程序及效率,深化研究工作,對外會繼續「多走、多聽、多說」。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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